工友們乾活的地方頓時成了歡樂的海洋,大家在之前是想著周雲能幫忙要到錢,但沒想到會這麼快!
年前就可能拿到!
雖然我們總說,有錢沒錢回家過年,但誰願意空著包回家啊。
家裡有孩子,有老人,還有一些親戚朋友,兜裡空空的回家,自己都覺得不自在。
千言萬語彙聚成了一句話,周律師牛逼!
錢的事解決了,接下來就是人的事。
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現在看守所就有刑事速裁庭。
對於一些情節輕微的,比如直接緩刑的這種,直接在看守所開庭速裁,判下來人就能直接放了。
不然的話還得先把人帶去法院,法院那邊判了之後再把人帶回來,再走程序,這樣就太麻煩了。
現在,案件來到了法院,但是在法院卻卡住了。
因為案件特殊,所以三市法院在彙報之後,江廣省高院指定長東市中級法院來管轄。
然後,長東市法院便向上級法院提出了“請示”。
之前就提到過,法院是有請示製度的,法律依據就是《最高法關於法律適用問題請示答複的規定》。
該規定第二條列舉了四種請示範圍,當然同樣也列了兜底規定,就是“其他對法律適用存在重大爭議的”。
也就是說,下麵的法院如果認為某個案子對法律適用有很大的爭議,那就可以提出請示。
當然,理論上來說這個請示隻能適用於法律適用,並不能乾涉案件的實際判決。
但……這種事懂得都懂,最高法給你一個批複,那就表明了最高法的態度。
隻是按照規定,你不能在判決書中說這是請示過的。
我們現在知道的那些批複,那都是按照規定由最高法經過專門程序公開的。
比如律師們經常說的“最高法關於什麼問題的批複”,這個就是請示答複被公開的情況。
同樣按照《最高法關於法律適用問題請示答複的規定》第十九條,答複針對的法律適用問題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提出請示的人民法院可以編寫案例,作為備選指導性案例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
這就是為什麼周雲有很大把握!
這次的情況規模太大了,所以江廣這邊有很大的可能向做出請示,這樣的情況下,一旦最高法做了答複,那這案子有很大的可能會成為指導性案例。
當然,如果最高法把這個答複公開,那就連指導性案例都不用等了。
為什麼,因為最高法公開的批複,是和司法解釋具有同等效力的!
司法解釋是什麼都知道,這東西其實某種意義上已經算是另類的法律法規了。
再有差不多一周左右就要過年了,好像連空氣裡都彌漫著喜慶。
周雲則又一次來到了長東市檢察院了解案情。
他的身份就是被害人的律師。
“所以您的意思是,現在這些案子都已經提起了公訴,但是法院那邊卡住了?”
周雲看著麵前的檢察官問道。
檢察官點點頭,臉上同樣帶著笑容道:“是啊周律師,法院那邊卡住了。”
聽到這話,周雲瞬間明白了。
嫌疑人都已經認罪認罰的案子,正常來說都是可以直接走速裁的,結果法院卻卡住了。
周雲可以肯定,長東市法院提出了請示!
那既然這樣,回去安心等著吧,請示要一級一級向上提,如果省高院認為自己能解決,那就自己解決。
如果解決不了,省高院再和最高法提出,最高法在收到請示後三日內要完成審查。
不過就算再快,那也得過完年才行,既然這樣,要不先回京海吧。
於是,過年前三天,周雲收拾東西準備回家,結果剛剛到了樓下,就看到酒店門口圍了一堆人。
這些人穿著不太好的衣服,背著各種各樣的包,有的包裡還放著一些工具,有的則拎著一個大桶,桶裡放著行李。
還有的背著鋪蓋卷。
大家在那裡互相聊著天,臉上洋溢著喜悅。
大家要回老家了,所以在回去之前,要來看看周律師,畢竟這一回,以後都不太可能再見了。
很多人心裡都有杆秤,誰對他們好,他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