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都明確說了我不調解,對方提出的條件沒辦法接受,人家也不管,就要調,不答應就慢慢來。
於是最高法現在又給打了個補丁,喜歡訴前調是吧,彆調了,你給我都立案,立案了再去調。
這一步就很關鍵,因為立案之後就沒那麼容易撤案了。
周雲這邊的話常子依自然聽明白了,點點頭道:“周律師,我記著呢,上報的時候會和領導說。”
有些人說的話可以當做放屁,但有的人說話,你必須重視。
這人說他不接受調解,那就肯定不能調解。
但是常子依很快就又說道:“可是周律師,如果對方能答應您的訴求咋辦?”
這是另一個問題,如果都能答應訴求了,那審判也沒有意義了。
周雲頓時笑了:“我個人認為對方是不可能答應訴求的,你可以看看。”
不可能?常子依拿出了起訴狀,然後就看到了訴求那裡。
“一百萬?周律師,你這有點太多了吧?”
周雲老神在在道:“多嗎?我認為一點都不多,對方的行為給我的當事人造成了那麼大的危害,要一百萬多嗎?”
“精神損害啊,我的當事人整夜整夜失眠,閉上眼睛都是……咳咳,反正我正常交訴訟費。”
民事訴訟允許獅子大開口嗎?當然允許了。
但要記住,民事訴訟允許,你私下裡那些就得看情況了。
為什麼訴訟允許亂要錢,原因很簡單,你要錢必須得言之有理,不然法院不可能支持你的。
精神損害賠償是個例外,理論上你要的錢可以沒有上限。
但沒人那麼做的,訴訟費是根據你要的錢數來定,所以說你要的錢越多,訴訟費越高,而且得原告預交。
有人說隻要贏了官司那不就是對方承擔嗎?
是這個道理,但法院判決不是隻有勝負,可能會部分支持你,比如你要一百萬,法院審了之後認為賠你三十萬是正常的。
那你就得承擔七十萬這部分的訴訟費,而被告那邊隻需要承擔三十萬那部分的訴訟費。
所以除非腦子有病,不然正常人不可能乾這種賠本的事。
也因此,常子依這會兒看著手中的起訴狀,再看看周雲,她有了一種想法,這位周律師當事人的腦子是不是有問題。
周雲笑道:“不要誤會,這都是我想出來的,訴訟費也是我先墊付的,所以和我的當事人沒關係。”
常子依下意識地就想來一句“周律師你是不是腦子不太對”,但猛然間想到了對方那個證明……
靠,那句話硬生生地給憋了回去。
隻能說道:“那周律師,這個案子比較特殊,現在沒辦法立案,你先回去等等好嘛?”
周雲點點頭:“儘量快點,我這邊趕時間。”
是真的趕時間,雖然看章雲帆的樣子好像很適應,但還是儘量快點比較好。
一百萬他就不用擔心對方會答應訴求了,除非那個劉嘉樂腦子不正常。
所以法院肯定要審一次才行,隻要能審,那就有希望。
案件立案應該沒有問題,這方麵周雲還是有這個自信的。
因為他是真的可以因為不立案的問題一步步訴到最高法的。
其他律師沒人會像他這麼閒,也不會像他這麼較真,因為他們要生活。
就這樣,大概第三天的上午,周雲接到了南雲區法院的電話,章雲帆訴劉嘉樂配偶權侵權一案已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