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雲正在長花區法院門口玩著手機,順便等孫依玲過來。
沒多久,孫依玲便到了,兩人一邊聊著一邊準備往裡走。
結果就在此時,一個中年白胖男子帶著幾個人走了過來,看樣子同樣是去法院內的。
幾個人走的氣勢洶洶,周雲正準備讓路,旁邊的孫依玲突然開口道:“周律師你看,前麵那個男的就是潘樂軍。”
“啊?”周雲聞言笑道:“他就是那位潘總是吧,哦對,他今天也要出庭。”
取保候審之後開庭,人自己過來就行了。
孫依玲笑道:“之前這人被取保出來後和我見過一次,今天也是巧了。”
周雲直接迎了上去:“既然遇到了那就順便聊幾句。”
這邊的潘總正一邊往法院裡走一邊和律師聊,準確地說是律師在安慰他。
“潘總你放心吧,雖然緩刑很難,但考慮到你認罪認罰的態度,以及積極賠償尋求諒解,最後高不到哪去。”
“判個一年頂多了,但是除非判的比這重,否則你不能上訴,你要是上訴就代表你對認罪認罰不滿,這個一定要注意。”
檢察院也是有脾氣的,或者說以前為了強力推行認罪認罰製度,曾經有過不少爭議操作的。
比如曾經有個案子,認罪認罰了,然後一審的時候法院也按照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了。
結果那個當事人不知道是被律師攛掇還是咋了,認為量刑過重。
然後便以此為由提起上訴了,檢察院一看,我們辛辛苦苦給你做了認罪認罰,法院也都給你判了。
結果你現在說量刑過重是吧,那你這分明就沒有認罪的想法,於是檢察院也抗訴了。
抗訴的理由就是,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便意味著對該罪名和量刑的認可。
量刑建議是一年,判的也是一年,結果你又上訴,這說明什麼,說明你根本沒有認罪悔罪的傾向,你之前簽字是騙人的。
於是檢察院抗訴,建議按照正常刑期來判。
認罪認罰是可以從輕的,正常判咋也得兩年,檢察院就建議判兩年。
二審法院采納了抗訴建議,給判了兩年。
但是這裡就有爭議了,按規定上訴不加刑,檢察院抗訴按規定也確實可以突破上訴不加刑原則。
但是在這裡,因為嫌疑人上訴所以檢察院才抗訴,這樣的抗訴有沒有道理呢?
學界有了很多爭議,但在實務中基本上定了下來。
認罪認罰後,如果你以量刑過重或者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上訴,檢察院一般就會抗訴。
所以現在律師提前和潘總說好了……就是要防止有些人腦子抽筋。
做律師的時間長了那真的可以說什麼樣的人都能遇到,說的好好的,一分鐘不到就變卦了。
潘總點點頭有點惆悵道:“那肯定,唉就是沒辦法緩刑。”
結果就在此時,麵前突然多了兩個人,一男一女。
潘總有點疑惑,仔細看了看後道:“你是那個……那個段立偉的妻子吧?這是……這是想乾嘛?”
麵前的孫依玲笑道:“潘總你好,我今天以被害人的身份來出庭,這不是剛好遇到你了嘛,我的律師想和你聊聊。”
“估計你也很想和他聊,來我介紹一下,我身邊這位就是京海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律師,潘總你肯定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