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後,京海老向的公司內,老向憤怒地拍著桌子道“踏馬的周雲,欺人太甚了!”
“什麼狗屁的律師,因為我有錢,所以就要讓我多賠錢?草踏馬的老子混了這麼多年真以為是紙糊的啊,想怎麼捏怎麼捏啊!”
老向這會真的是出離的憤怒,他就沒見過這樣不講道理的人!
就這種人居然還能做律師?真是老天瞎了眼。
辦公室內除了向陽生之外還有一個助理,隻是助理這會也在裝作聽不見。
助理其實很清楚,真的說起來,老向才是那個不講理的。
這些年他利用自己網紅的身份,可以說不知道坑了多少錢。
從以前拍視頻做直播,再到現在直播帶貨,可以說老向把“刷”這個字貫徹到了極致。
所以真的說起來,老向根本沒這臉說彆人不講理,他自己才是最不講理的那個。
當然這些話肯定不能說,他現在畢竟吃老向這碗飯。
終於等老向罵完了,向陽生這才開口道“哥,那個周雲根本就沒有任何談判的想法,所以咱們再怎麼樣也沒用。”
“除非真的給一千四百萬,但這要是給了,我們就成冤大頭了。”
老向點點頭“不給,踏馬的一分錢都不給,他曝光就讓他曝光好了。”
“你們要製定一個計劃,等他曝光了之後第一時間也發視頻,然後發律師函,就說周雲的視頻侵犯了我們的名譽權,我們要起訴他!”
“然後找個律師把他給告了,慢慢打官司拖著。”
老向做了這麼多年風口上的豬,水平也算是有一點的,他知道流量時代,什麼樣的火爆都是短暫的。
所以搶先下手,通過訴訟的方式來拖著,因為官司開始之後,在沒有判決之前,周雲肯定是不能隨便發了。
他可是律師!
隻要能把最開始的那個熱點拖過去,後麵就好辦了。
而且真的說起來名譽權這個東西很有意思,就是說不管對方說的是真還是假,隻要讓你的名譽受損,那你就可以起訴。
這也不算什麼冷知識了,現在很多人都知道。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明星或者網紅都會以名譽權侵權為由提起訴訟,然後很多都勝訴了。
為什麼呢,因為確確實實因為對方的所謂爆料,導致他們的名譽受損了。
用一個不等式來說就是,名譽權侵權糾紛勝訴≠侵權人捏造事實。
所以真的說起來,網上你非但不能說假話,有的時候一些真話你也不能說,因為你會侵犯彆人的名譽權。
當然,輿論監督的情況下是另一回事,具體可以參考一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條的規定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儘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所有把所有規定結合起來看你就會發現,第一肯定不能是假的,不管輿論監督還是正常發言,都不能是假的。
誹謗行為如果沒到犯罪地步,那也算是侵犯名譽權。
第二,說真話也會侵犯名譽權,但如果是為了公共利益和輿論監督,那說真話就不會侵犯名譽權。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說名譽權很有意思,明星們這些年玩壞了很多詞,律師函被玩壞了,名譽權這幾年感覺也有點被玩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