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傳智其實很想說草泥馬我不接受的,但是他沒那膽子。
好不容易才談到現在的,要是現在拒絕,那可就功虧一簣了。
其實說白了就是沉沒成本,就比如男女雙方談戀愛,談的時間長了想分開,那要考慮的就比較多了。
猶豫了半天,曾傳智終於道:“我答應,可以先給錢。”
他確實沒什麼好辦法,隻能先妥協然後再考慮其他的。
對麵的周雲適時開口道:“既然這樣,那就打錢吧,錢到賬,我們簽協議。”
曾傳智麵無表情的聯係公司財務,把相應信息發過去,由財務進行轉賬。
大概一個小時後溫雨荷開口道:“周律師,我們的錢到賬了。”
聽到這話周雲頓時笑道:“這麼快?看來曾總的效率其實挺高的啊。”
“看來這人還是要逼一把的,不逼一把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強,對不對啊曾總?”
聽到這話對麵的曾傳智牙都要咬碎了,他不明白為什麼會有周雲這樣的人。
好在這個事他總算是贏了,隻要能讓周雲不追究後麵的事,那就不算什麼。
因此這會聽到周雲的陰陽怪氣,曾傳智直接開口道:“周律師,現在我已經給錢了,那你們是不是得把合同簽了啊?”
“還是說周律師這樣一諾千金的人現在打算違約了?”
聽到這話,周雲很快道:“那肯定不會,說了簽協議一定會簽,大家都收到了吧?”
眾人經過查詢後紛紛點頭。
隨即周雲開口道:“既然收了錢,那咱就痛快點把協議簽了,彆讓曾總等的著急了。”
“畢竟咱可是說話算話的,不像有些人,動不動就踢皮球……”
這人是個陰陽人吧,曾傳智是真的理解不了對方這麼陰陽怪氣的目的在哪。
不過他現在也不方便說話,隻能忍著。
就這麼等著眾人簽了協議,曾傳智總算鬆了口氣,開口道:“周律師,你看現在協議簽了,那咱可得守信,不能把這個事發網上啊。”
“否則到時候我們可是要維權的。”
周雲聞言笑道:“那肯定的,不過曾總您說的有點問題,我不能發網上的是這十一個當事人人涉及到的案件事實。”
“並不是維權這個事我不能發網上。”
聽到這話曾傳智下意識感覺有問題,什麼叫“這些人涉及到的案件事實”,對方是不是想耍賴!
周某人當然不是耍賴了,這隻是很普通的一種訟棍手段,就是合同的文字遊戲。
那什麼叫合同的文字遊戲,很簡單,因為合同是由文字構成的,而語言文字這個東西,終究不可能如同物理化學公式一樣那麼嚴謹。
就不用說彆的了,就說法律規定,每一條法律都是用法言法語寫出來的,理論上應該特彆嚴謹了。
但就是這麼嚴謹的法律,法官們依舊會有不同理解,那合同就更不用說了。
現在很多APP的條款之後都有一條關於最終解釋權的約定,就是說本條款最終解釋權歸誰。
為什麼要弄這個,就是因為合同再怎麼嚴密終究會有漏洞。
所以雖然法律規定,在消費領域的最終解釋權無效,但依舊有商家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