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事情是我做的,我的當事人隻是想把錢要回來而已,雖然我也是因為沒辦法了才這麼做,但確實是我做的,和其他人沒關係。”
聽到這話,李露愣了半天才道:“周律師,您的邏輯……沒毛病。”
邏輯確實沒毛病,但又感覺哪裡不太對……
周某人坐在那裡喝了口水,他感覺到剛剛大家夥看自己的眼神有點不對勁,難道大家認為我不正常?
開什麼玩笑,我這是有掛,所以才不怕。
不過,為什麼現在總是有很多人看自己眼神不對呢,要不下次找葛主任更新完證明後,在網上發起一次投票?
投票弄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周雲的精神有點問題,第二個選擇是周雲精神沒有任何問題……
相信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自己現在這麼精神,咋可能不正常呢。
這就類似於東北那邊的黃皮子討封一樣,有精神證明,再經過大家的確認,自己肯定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終於,在周某人莫名其妙的想法中,庭審再次開始。
今天要審的已經沒多少了,公訴人李露那邊問了幾個問題之後,審判長隨即開口道:“被告這邊還沒有要說的?”
聽到這個問題,原本沉默著的吳磊科忍不住開口道:“審判長,我有要補充的。”
啥玩意?被告辯護律師那裡一個中年人臉色懵逼……大傻春,你要乾什麼?
開庭辯護最怕的就是當事人在法庭上亂說了,他們可能以為自己說的沒事,但其實問題一大堆。
好在吳磊科這次並沒有瞎說,在經過審判長的允許後他開口道:“那個我想說的是,我這邊已經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現在和以後都不可能對任何人進行報複行為。”
“絕對不可能的,真的,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會尋仇的……”
前麵說的還好,後麵就已經化身祥林嫂了,在那裡一個勁的重複,眼淚都往外流了。
能看出來,他是真的被周雲給嚇到了。
終於審判長忍不住道:“好了,如果就這些話我聽明白了,你不要再說了,控製一下情緒。”
吳磊科終於閉嘴,法庭內眾人臉色很奇怪,就不知道為什麼,隻要有這位周律師在的地方,都很奇怪。
審判長宣布休庭,大概二十分鐘後回來宣判,其實之前的那點事就是走個過場,判決書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
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專門宣判的,浪費時間,而且還得把嫌疑人專門運到法院,很麻煩。
但是像這種大的案子是肯定要宣判的,尤其是這個案子後麵要重點宣傳,因此必須得有宣判這個程序,現在法庭現場就放著攝像機。
“判決如下:”
“被告吳磊科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沒收全部財產……
這已經是認罪認罰以及取得諒解從寬之後的判決了,否則按照正常來說,他這案子涉及到了未成年人,那是要從重處罰的。
肯定是能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沒收財產那個其實也正常,這裡法院都是靈活適用的,總之就一個標準,經濟類犯罪,必須對你的經濟有罰則。
這裡要注意一點,之前公安機關凍結的時候,除了那些贓款之外,個人的財產也都給凍結了。
而這裡要沒收那是全部都沒收的,這才是“罰”的意義。
就是說,你之前犯罪取得的財產,那是贓款,要退贓,而現在的罰金或者是沒收財產,那才是對你個人經濟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