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少,不代表沒有,隻是因為少,很多的基層工作人員不太清楚。
這也是為什麼他要拉著法院一起移交犯罪線索的原因,單單他的名頭,還到不了說讓公安機關直接立案的地步。
畢竟這不是小案子,這是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的案子。
有了法院的移交那會好點,萬一後麵給搞成無罪了,那板子打下來也不至於說太重。
所以聽到這裡周雲直接道:“同誌,具體是不是能定性為詐騙,我不多說什麼,就這幾天吧,陽山區法院就會把犯罪線索進行移交。”
“到時候立不立案,也是由你們局裡定,你今天先受理也沒問題對吧。”
受理不代表要立案,隻是之後如果不立案的話得出具不予立案決定書。
周某人的這點麵子還是有的。
接待民警很快道:“那沒問題的周律師,我們這邊先受理。”
反正最後也不是他做決定,周雲來了,他受理一下自然是沒問題的。
不過保險起見,接待民警還是先和所領導做了個彙報,所裡領導都沒聽他說那些廢話,知道是周雲來了之後很快就讓先他受理了。
就一個標準,彆讓他在這裡找麻煩就行,其他的都無所謂。
很快周雲拿著報案回執離開,接下來就是等著了。
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執行局這邊的效率也快,第二天下午就移交了,也不知道是在防誰。
反正靚仔周認為肯定和他沒關係,單純是對方也覺得這問題比較大。
時間慢慢過去,又是一天,周雲接到了陽山區分局一個民警的電話。
“立案了是吧,好的好的感謝,我之後去取!”
掛了電話,周某人頓時放心了,這個案子最關鍵的就是立案了,立案後隻要稍微查一下就能查清楚。
你說這筆錢是借的,怎麼借的,轉賬?現金?
對方給你借這麼一大筆錢,都是取得現金?來來來什麼時候取得,在哪取的!
民事訴訟,雙方都同意債務存在,法官自然不會浪費口水去仔細查,但是刑事案件不一樣,公安機關必須得問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陽山區小區裡,蘇智峰正在哄孩子,穀欣欣則是在做飯,現在看起來一家三口好像特彆和諧。
那肯定和諧了啊,有房子又有錢,就算是不正常的家庭也會比較和諧。
錢這個東西,能解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庭矛盾。
“老公,吃飯了!”
蘇智峰把孩子放到了嬰兒車上,然後笑道:“好,我先給兒子把奶喂了。”
穀欣欣又在那裡道:“之前的那個,那個什麼周雲,這段時間好像也沒動靜了是吧?”
蘇智峰聞言很是隨意道:“那個周雲正忙著發視頻呢,你沒見他之前發的視頻,那叫一個火爆。”
“反正現在這情況,他就算贏了官司也沒用。”
正聊著呢,家門被敲響了。
蘇智峰沒有著急開門,而是隔著門問道:“誰啊?”
門外很快有聲音響起:“我們是社區的,之前不是發過嘛,最近要上門做入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