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出了看守所,周雲沒有打車,而是就這樣慢慢的往前走。
倒不是說他要走回去,也不可能走回去,看守所離著酒店還挺遠的,他主要是想一邊走一邊梳理一下這個案件脈絡。
有的人喜歡一邊走一邊思考問題,同樣,也有人喜歡躺著思考問題,這都是個人的一些喜好。
當然,我的朋友,閉著眼睛思考問題也沒什麼,但你要是流著口水發出呼嚕聲,那就肯定不行了。
案件到了現在,周雲基本上可以認定,女方在去之前,肯定已經做好了後續的準備。
雖然剛剛郭曉林說的不是很清楚,但是從之前談彩禮的時候女方肯定就已經對他家不滿了。
因為據郭曉林說,他們不是第一次發生關係了,彩禮和房子不是一起談的,最開始他答應了二十萬的彩禮和那些黃金。
當時他以為這樣就沒有問題了,兩人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最後一起開房發生了關係。
這很正常,兩人畢竟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大家也都是成年人,花前月下,發生點成年人該做的事也很正常。
後麵不知道為什麼又開始談房子,而且還非得是婚前買房加名,必須是全款,到那個時候開始談不攏,開始爭吵。
這個爭吵不是簡單的吵架,剛剛郭曉林說,兩人有幾次吵架特彆激烈,他也說過要不分手的事。
結果女的罵他占了便宜就想跑,反正真的說起來,當時確實吵的厲害。
隻是後麵郭曉林妥協了,他妥協的原因一方麵是自己的問題,另一方麵父母也催著要結婚,所以綜合作用之下,就妥協了。
有的父母就是這樣,砸鍋賣鐵也想給孩子結婚,說什麼“你不用管錢的事,就算借也是我去借”,但是這類型的婚姻能好嗎?
可以說,從結婚之前就埋下了隱患,男的那會可能沒體會,但是結婚了就會明白,很多家庭,錢才是引發矛盾的根源。
當初結婚砸鍋賣鐵還借了一屁股債,那結了婚肯定會想著幫父母還債,不然總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那麼大年紀的父母還要努力去賺錢。
但是女的不這麼想,結婚之前你怎麼說的,這都是給我的,現在了這個債你讓我們幫著還?
合著你之前都是騙我的唄。
矛盾一下子就來了,而且這是沒辦法解決的,是根本性的矛盾。
郭曉林妥協了,但是沒錢就是沒錢,借也借不來太多,所以想著折中一下,付首付,然後貸款。
女方最開始還是不同意,兩人也在那裡不停的吵,後麵就是這個案子了,女方去找了郭曉林,說是不想吵架了,準備當麵好好談這個事。
那麼現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定的可能就是女方處心積慮,這是周雲的猜測。
為什麼,因為男方身上的那些傷痕,這個東西放在案件中特彆的致命,但是仔細想的話就會發現,漏洞很大。
法律上說孤證不立,但是強奸案很特殊,口供為主,其他的證據是印證口供的。
那麼現在周雲要做的,就是打草驚蛇!
他是律師,他沒有偵查權,所以他能做的就是通過試探來讓對方暴露更多問題。
按照之前郭曉林父母的說法,現在女方那邊已經很多次提到了要他們賠錢的事了,還說賠錢以後可能會緩刑。
這也是為什麼到現在依舊沒取保候審的原因之一,檢方那邊還是想著認罪認罰取得諒解,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後顧之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