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能說互聯網真的是個好東西,你可以在上麵獲得很多的訊息,但同時,互聯網是有痕跡的。
周雲很相信對方肯定不隻是在網上這麼直接問過,必定還有其他了解的渠道。
不單單是因為她在郭曉林的身上留下了傷痕,而且還因為之前的被害人供述從表麵上看幾乎沒什麼問題。
嫌疑人的筆錄那叫口供,被害人的叫供述,這倆是完全不一樣的。
訊問嫌疑人,那是在看守所,嫌疑人坐在後悔椅上進行,問的特彆細致不說,還時不時就會來一句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之類的話,總之給你的心理壓力極大。
但是被害人供述就不一樣,肯定不可能到看守所去,要麼在家裡,要麼在辦公室,慢慢的問,尤其是類似於強奸案這種,還要避免對被害人進行二次傷害。
儘管這樣,想在供述中造假還是很難,想瞞過公安機關,那並不是很容易的,細節方麵必須得極其完善才行。
而就算以周雲的眼光來看,被害人的供述在表麵上也是沒問題的,隻是那些傷痕留下了漏洞。
本來按照他的想法,是要在見麵的時候套取對方的賬號信息,以此來開啟這個方向上的調查,隻是沒想到直接就拿到了。
而除了這個方向的調查外,周雲另外一條方向的調查則是那個婚姻介紹所。
這不是他敏感,而是以前的案例裡麵就有婚介所出問題的。
或者可以說,就是一些婚介所自己弄的這種套路,然後出麵談諒解。
套路大差不差,也是想辦法在發生關係的時候留傷痕,尤其是一些特殊部位……彆亂想,特殊部位是指胳膊,還有肩膀等部位。
因為要控製對方發生關係,這些部位要被抓住,很容易留下淤青。
同樣還有第三個方向,那就是自發性質的敲詐勒索。
年輕女孩假意在酒吧醉酒,或者是假意求助然後搭訕,讓你以為自己有了豔遇。
之後也是一樣的套路,在發生關係的那時候在對方身上留下傷痕,而且那個更隱蔽,還會誘導對方在自己身上也留下一些傷痕。
發生關係的時候肯定是很激動的,男方在這樣的情況下稍微用點力,可能女方的身上就會有一些淤青了。
到時候先報案……肯定是先報案的,現在人都學乖了,沒人會和你私下裡談,那樣被你錄個音就可能被送進去。
都是報了案之後再慢慢提諒解,這樣做的話沒有什麼風險不說,最後同樣可以獲得很大的利益。
聽起來很離譜對吧,這是真真切切的現實案例,同樣,也有賬號信息出問題的。
相對來說,第三種套路更加難弄,為什麼,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女孩有可能是喝了酒的甚至醉酒的。
然後如果發生關係了,基本上不可能無罪,除非也是和周雲這樣主動出擊。
前世這個案子為什麼會被發現,因為他們自己露了破綻。
套路就是那個套路,每次都是其中一個人出麵誘惑男的發生關係,另外兩個扮演家屬,在多個省份作案很多起,送了多人進去。
結果那次可能是覺得之前太順利了,於是其中一個冒充姑姑的女方在和男方家屬談的時候暗示說,要是能積極賠償出具諒解書,就可以去派出所撤案。
公安刑警是乾嘛的,一聽就知道有問題,被強奸了父母不出麵,讓姑姑出麵?而且積極賠償就去申請撤案?
於是提請檢察院提前介入,檢察院查了之後才發現這仨已經流竄多省作案,這才把人抓了。
所以但凡她們沒飄,正常走流程,後麵能不能被發現真不好說。
而對於周雲來說,這同樣是一個調查方向,就是去查女方談諒解的家屬,看看是不是真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