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沒什麼好說的了,法庭見就行。
基本上從對方的態度也能看出來,肯定是想著提起公訴的,這……也正常。
倒不是說真的因為同情而怎麼樣,那隻是一點點的原因,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因為捕訴一體。
逮捕了,那就肯定得起訴,不然逮捕這個就不好解釋了。
有專家曾經說過,為什麼有的時候明明案子好像有問題,檢察院也非得起訴,因為檢察院是公訴機關。
公訴,那其實就意味著其是代表國家來提起訴訟的,就像是我們很多人打官司,我們起訴之前如果發現證據不太充分,那我們是會直接不起訴呢還是起訴了試試看呢?
我們肯定是要起訴了試試看,萬一判了呢對不對。
公訴和個人訴訟雖然有很大的區彆,有法定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的情況,但是檢察院在很多方麵和法院標準還是有區彆的。
再加上捕訴一體……所以很多時候都會起訴。
如果對方有什麼彆的證據或者是案件事實怎麼辦,很簡單,撤訴啊。
一個刑事案件從提起公訴再到做出判決可能持續很長時間,開庭都不止一次,隻要沒判下來之前都能撤訴。
當然,是需要法院批準才能撤訴的,不過正常情況下法院都會批準。
自己撤訴然後再做不起訴決定,這樣最起碼能留個臉麵,不至於說被法院判無罪。
所以為什麼無罪率低,這也是一個原因,檢察院發現情況不對就會撤訴的。
但是,已經逮捕並且實質性羈押了這麼長時間的案子,最後如果發現是冤假錯案的話,那肯定是會追責的。
目前的情況下,法院是法官判案終身責任製,檢察院同樣是終身責任製。
這方麵的規定是最高檢24年7月4日發布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
倒不是說這規定24年才有,一直都有,24年這是最新的版本。
反正周雲在之前已經把事情說的很清楚了,供述存在明顯的前後矛盾,這個如果對方視而不見的話,那就會有兩種情況。
第一是對方故意的,就是故意要讓郭曉林被判刑,這個情節就會很嚴重,我國法律體係裡對於“故意”性質的行為都規定的很嚴。
這個司法責任沒跑了,而且還可能涉嫌犯罪。
但是這年頭如果沒有好處的情況下,基本上不會有人這麼搞,沒有任何必要。
第二,那就是重大過失,實務中很多追責都是因為這個。
《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第八條規定:檢察人員在履行檢察職責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司法責任。
然後第一款就是這麼規定的: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麵出現錯誤,導致案件錯誤處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而在這個案子裡,那就屬於認定事實出了問題……
沒錯,周某人已經把後麵怎麼操作以及法律依據都給準備好了如果本地的檢方不調查不追責的話,那他是肯定會要去上級檢察院舉報的。
司法責任最輕的是警告,最嚴重的那就是開除了。
一路走出檢察院大門,周雲已經把這些事都考慮到位了,接下來就是安心等著對方起訴吧。
現在這已經不是沒有取得諒解了,這是根本沒有尋求諒解的態度,而且自己還提交了無罪辯護意見。
那估計對方會和郭曉林的父母聯係來施壓,亦或者還會讓郭曉林施壓。
這個他無所謂,不管誰來說,他一定是要做無罪的。
一邊想著,周雲直接撥通了郭曉林父親的電話。
“郭先生,對給您說一下情況……”
而在另一邊,任莉莉直接開口道:“依玲,一會你和那個郭曉林的父母聯係一下,把情況告知一下。”
“之後再去趟看守所,問問郭曉林的意見,告訴他,如果他的律師給他做無罪辯護的話,是會影響認罪認罰認定的,我們可能會認為他翻供,從而無法給出緩刑的量刑建議。”
朱依玲點點頭,這樣的操作誰都能想到,包括周雲。
因為這是實務中特彆常見的。
至於說案子本身……說實話還真不擔心,為什麼,因為已經認罪認罰了。
認罪認罰這個事,就是最高的證據了,這也是周雲之前開玩笑的詬病,“你如果沒犯罪,你為什麼要認啊?”。
對不對,這一句話就能讓你啞口無言。
專家們是這麼解釋的,你明知道一旦認罪,那肯定會麵臨著刑事懲罰,意思就是你知道後果,但你依然認罪了,由此可以推定,你確實做了。
就比如這段時間網上一直議論紛紛的某大學圖書館事件,有很多人幫著女方的點就是,你男的如果沒做你為什麼要道歉?
啊,你自己說自己做了下流的事,還手寫道歉信,那你沒做為什麼認,為什麼要道歉啊?
法律這個東西,學的時間長了真的不好說……
走到一邊,朱依玲撥通了郭曉林父親的電話,然而提示占線,她這邊隻留了郭父的電話,所以這會隻能先等等。
任莉莉則是起身來到了旁邊的辦公室,王婧婧一家人還在這裡等著呢。
推門進去,王愛民開口道:“任檢?對方答應了嗎?”
任莉莉看了看三人搖搖頭道:“對方不答應,而且我也可以告訴你們,現在對方是準備做無罪辯護的。”
什麼?王婧婧頓時愣住了,王愛民直接站起來道:“還要做無罪辯護?這些律師良心都讓狗吃了是吧!”
“都這樣了還要做無罪辯護?”
“行啊,錢我們也不要了,該怎麼判怎麼判,讓那個姓郭的牢底坐穿!”
眼瞅著這男的有點激動,任莉莉趕緊道:“你們先不要激動,對方做無罪辯護是人家的權利,這個我們也不能製止。”
“接下來肯定是該怎麼辦怎麼辦了,我也是和你們通知一下,估計要不了多久我們就要起訴了,到時候你們注意法院那邊的通知。”
“如果想參與訴訟的也可以,也能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明白了吧?”
王婧婧這邊終於開口道:“任檢,我……我不明白,為什麼周律師要做無罪辯護,他之前不是已經準備尋求諒解了嗎?”
任莉莉沉默了一下,終於還是道:“這個我也不好給你解釋,就是他覺得……覺得你,你自己也明白,如果想了解情況的話,可以聘請一個律師來閱卷。”
審查起訴階段,目前來說辯護律師是有當然的閱卷權的,不需要許可。
而其他的辯護人,比如很多案子裡近親屬擔任辯護人的,是需要經過檢察院許可才行。
至於說被害人,法律上沒有規定說能不能閱卷,所以這方麵實務中一般是不允許的,而且也沒幾個被害人會去閱卷。
這個時候任莉莉自然是不能隨意透露案件信息。
而且她總不能說,姑娘,都是因為你撒謊成性,所以那個周雲覺得你在之前也肯定撒謊了,他這才要做無罪辯護……
這話說出來那肯定不行,對方動不動就抑鬱了,到時候賴上自己就不好了。
王愛民在那裡罵了半天,反正就是說現在的律師心都黑了,為了賺錢什麼都敢說。
這麼證據確鑿的案子,居然還要做無罪辯護,那強奸不是明擺著的嗎!
但是現在罵完了隻能乖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