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直接判就行,案子既然已經到了你們法院,而且不管是刑事訴訟法還是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說補充偵查是要把案子撤訴回去的。”
“那麼在沒有明確撤訴的情況下,案子就是在法院的。”
“那既然案子就是在法院,補充偵查的材料也沒有按期交過來,那就是可以直接判啊。”
“我說的有什麼問題嗎?”
周雲在那裡不急不緩地說道。
這就是一個思維定式的問題,很多人都把這條理解為,補充偵查肯定要把案子撤回去才行。
但是法律沒有規定,而且在這個程序裡也沒有明確的撤訴。
那既然沒有明確的撤訴說明案子肯定是在法院的,既然是在法院,那該怎麼判怎麼判就行了,何必要管他材料是不是交過來呢。
很簡單的一個邏輯,從程序上來說案子已經到了庭審階段,那麼在沒有明確說撤訴的情況下,補充偵查也好,其他類型的延期也罷,都隻是庭審的延期。
程序還是在庭審階段,隻是庭審延期了。
這種情況下,你說你要去補充點證據,好你去,給你段時間,到期了如果不交,我就根據現有證據判。
這才是法院應該做的,這才是審判為中心!
同樣,這也是在捍衛法官或者說法院的權力。
老尹人都要傻了,好像……好像真的是這樣啊。
他現在突然感覺,對方說的好有道理,嚴格按照程序的話就應該是這樣。
想到這裡老尹開口道:“周律師,你的建議我會轉告我們領導。”
後一句話他沒說出來,如果這次對方真的打算這麼做,那法院這邊肯定要硬扛的。
周雲說的很清楚了,不管最後事情發展成什麼樣,他肯定是要發網上的。
到時候彆人一看,居然就用這樣的方法撤訴了,你法院有點太廢了吧。
到時候不用想,上麵的領導絕對會不舒服,彆說什麼規定,引發了輿論肯定要處理。
周雲掛了電話,他確實很擅長說服彆人,這和開掛什麼的沒關係,這應該算是他與生俱來的一個天賦。
事實上很多人都這麼認為,比如老莊之前就說過,周雲很擅長把一個小事和宏大敘事聯係在一起。
關鍵是他這樣說你還能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就很離譜。
所以這真的可以算是一種天賦了,對於律師來說是很寶貴的天賦。
而現在,這個案子的問題上周雲已經成功轉移了矛盾,現在是法院和檢察院的矛盾了。
另一邊,老尹又一次找到領導,把從周雲那裡了解到的情況說了說。
領導在那裡沉吟一番道:“你彆說,他們那邊還真有可能這麼做,先看看吧,如果真的準備那樣,咱們到時候再說。”
這種頂牛的事領導肯定也不能直接做決定,他得和上級法院問一問看能不能行。
事情真的可以說是牽一發而動全身,他這邊直接判看起來簡單,但影響太大了。
要是能征求上級法院同意,那就沒什麼問題了。
檢察院,任莉莉同樣也把情況做了彙報,主要就是表明法院那邊不同意以這個理由撤訴的決定。
當然,現在還不算正式的拒絕,因為他們這邊也還沒有提交正式申請,這些程序上的事肯定要先溝通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