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支付勞動報酬一般都會有一個不算很長的期限,本來按道理來說,那正常情況下是要當回事的。
但顯而易見的是,林大風將這當做了耳旁風,根本沒有當回事。
經過了嚴峻和連律師之後,他現在對於這幫子法律工作者都不怎麼信任。
至於公司裡的法務,現在已經琢磨要跳槽,誰還管老板這些事。
施靜芙四人到期沒有拿到相應的錢,把情況告訴給了周雲。
酒店房間內,周某人一臉茫然,對方這是什麼情況,要硬頂嗎?這老登瘋了吧?
這可不是開玩笑,是真的要進去蹲的,因為這個進去的人可不少。
難道他請的那些個法務和律師們就沒有一個提醒他的?
現在怎麼辦,逾期不給肯定不能坐視不理,他自己再跑去和對方要那樣也有點太丟麵子了。
所以還是把情況反映給勞動監察大隊吧,應該不至於會直接把人送進去。
在周雲看來,那位林總好歹也是一個公司老板,就算是有問題,那對於企業家一般也會留點後路,都是為了營商環境嘛。
就比如說報案了,但是公安機關先不立案,然後通知對方不給錢就馬上立案抓人,這種情況前世他也見過。
想了半天還是覺得應該會是這樣的解決方式,自己這次是不會把人送進去的。
很快情況被報到了勞動監察大隊。
時間來到了下午,千城區人社局,勞動監察的領導正在和局領導彙報這個情況。
“領導,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了,周律師那邊應該是很不滿意的,你看我們要怎麼做?”
畢竟現在這個案子已經被各種關注了,所以後續有什麼動作都會被各種關注。
現在責令支付的時間已經過了,但是對方依舊沒有任何支付,那麼按照法律規定,勞動監察部門要做的就是和公安機關報案。
當然,這是規定,實務中肯定不是這樣,在報案後立案之前,還會多次通知對方,把後果說清楚。
一般在這種情況下是沒人會真的硬頂的,除非……腦子真的有坑。
對於相關部門來說同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但是,在實務中同樣有另一種情況,時間一到立刻報案,然後直接走程序,根本不帶和你解釋的。
這兩種解決方法都沒有任何問題,但結果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過,現在的問題就是,得考慮營商環境。
人家周律師在利州投資了這麼多,總得給人家一個結果吧……
據說周律師喜歡送人進去,咱們這次就按照程序來,直接報案立案,相信周律師肯定會很滿意吧。
你還彆說,勞動監察的人提出這個想法之後領導也覺得很有道理。
畢竟人家周律師又是投錢又是幫忙宣傳,對利州這麼好,總得投桃報李一下子。
要知道,周律師在京海那麼長時間可是從來沒有投資過一分錢的,說起來可是他們這邊賺大了。
再說了,也沒有徇私枉法,一切都是按照規定來的,凡事按照規定來肯定是沒問題的。
這樣搞一波,絕對讓周律師特彆開心,沒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