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個名字,鄭誌宇頓時沉默了,他自然是聽說過這位大名鼎鼎的律師。
或者說,現在江東當官的大部分都知道這個人,因為這個人真的很特殊。
其他地方那些當官的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江東這邊,基本上都聽說過。
聽到說對方律師是這個周雲後,鄭誌宇頓時不知道說什麼了,如果是周雲的話,法院那邊這麼快立案好像也能理解了。
“鄭總,總之我的意思就是,那個周雲這次肯定要較真的,你們稍微注意點。”
多的話就不用說了,也沒必要說,能有這個電話已經是很給麵子了。
掛了電話,鄭誌宇心情很不好,或者說不管是誰知道對手的律師是周雲都會心情不好。
但不管心情再不好,該準備的還是要準備,人家起訴了,自己這邊肯定要準備應訴。
時間很快來到了三天後,千城區法院這邊拒絕了周雲調取證據的申請。
“啊?我能不能問一下為什麼拒絕調取呢?關鍵性的證據,而且我們自己沒辦法調取,申請法院調取合情合理啊,為什麼拒絕呢?”千城區法院,周雲看著麵前的工作人員問道。
工作人員很快道:“周律師,您看看給您的回函,這上麵已經寫的很清楚了,認為該份合同屬於其他無收集必要的證據,所以拒絕調取。”
周雲頓時笑了,一般來說法院拒絕調取證據有三種理由,與待證事實無關聯、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或者其他無調查收集必要的。
前麵兩個都是有明確說明的,後麵那個其實就是一個兜底性的規定,眾所周知,兜底性的規定,一般都是用來“兜底”的。
“行,不調取就不調取吧,也無所謂,那我就先走了。”
法院這邊的反應和自己預料中的差不多,立案是沒問題的,但是調查令肯定不給開,申請調取證據也不準許。
不過無所謂,隻要能立案,這個案子就好辦,自己的準備很充分,起訴狀和證據要素都很齊備,但凡對麵請的律師有點水平都能看出來,如果不把那份合同拿出來,他們是不可能贏的。
而隻要把那份合同拿出來,自己就能開始用周氏法則了,直接隔山打牛,一招把後麵的那個開發商給乾吐血!
千城區法院,法官辦公室內,案件承辦法官高明一直在等著消息,按照他的想法,其實這個證據是要調取的,這確實是非常關鍵的證據。
但沒辦法,很多事不是他能說了算的,這個調取沒有被批準,他現在比較擔心的是那個周雲,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借機生事。
萬一要是有什麼,那鍋可都是他這個法官的。
結果就在此時電話過來了,高明趕緊接通:“喂,告知了是吧,周雲怎麼說?”
“啊?就說了個也無所謂,然後直接走了?”
放下手機,高明感覺有點奇怪,按照周雲的那個脾氣,自己沒給通過調查令,也沒準許法院直接調取,肯定是要來找麻煩的。
結果這直接來一句無所謂然後走人……這太不符合周雲的風格了。
不對勁,十分有九分的不對勁,那個周雲好像在醞釀著什麼,有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不過很快高明就不再胡思亂想了,就算再不對勁和自己又有什麼關係,反正現在他自己沒事就好。
起訴程序就這樣,在開庭之前都是很無聊的,很快利州城投收到了法院寄來的包裹,裡麵有周雲的起訴狀副本,證據目錄,以及相應的證據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