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被我們主任幾句話就問的說不出話來了……”
助理把之前的情況繪聲繪色的描繪了一下,聽的鄭誌宇滿臉笑容。
“哼,這個周雲還真以為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啊,平白無故地就說人詐騙,現在終於沒話說了吧!”
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磁場不對吧,反正鄭誌宇聽到周雲就覺得不舒服,他認為這個人有問題。
蔣博在那裡解釋道:“鄭總,雖然說周雲在那裡針對的是開發商,但我想著萬一他有彆的鬼主意呢,所以還是出言把他辯了下去。”
“這個之前沒有和您溝通過……”
鄭誌宇哈哈大笑道:“沒關係的蔣律師,你做的很好,對付周雲這樣的人,就應該這麼做。”
這邊的辦公室內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而在另一邊,周雲拎著包出了法院的門,沒有打車,就這麼一步一步往酒店走。
說真的,他今天的請求移交犯罪線索更像是一種試探,本來他確實是沒想過把城投公司給牽扯進來的。
說歸說鬨歸鬨,他的目的就是拿到那筆錢,至於說誰來出這筆錢,那不重要。
結果沒想到,城投請來的這位蔣律師居然這麼願意為了開發商火中取栗,那既然這樣,他周雲也沒辦法。
用屁股想都能知道,開發商莫名其妙的合同變更,憑空讓康得公司的收入少了九百多萬,這可以說是實打實給城投省下的錢。
所以回到之前的問題,是因為開發商心善嗎?
這年頭做開發商的,有心善的嘛?
這中間必定存在很多的交易,要不然開發商吃飽了撐的去做這個事啊。
開發商騙了誰,當然是騙了康得公司,那麼開發商騙到了什麼利益呢,這個就得看開發商和城投公司之間搞了什麼東西。
對,這是一個三角詐騙!
周雲之前為什麼沒有說出來,因為沒必要,在之前那個情況下,就算是辯論贏了,那位張法官也夠嗆會移交,所以沒必要多說什麼。
正如他之前說的那樣,有些事不能隨便說出來,開發商和城投之間肯定有貓膩,但周某人現在不太清楚,所以他不能說隨便說。
那麼接下來的事就好辦了,怎麼才能讓他們自己把這個貓膩說出來呢。
答案很簡單,周雲準備直接添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
本來正常這種應該是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但是在這裡,如果按照剛剛那位蔣律師的話說,這事是因為開發商太善,所以才這麼做的。
那麼就相當於什麼,相當於開發商主導了這個合同的簽訂。
那麼,開發商就得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甚至於是全部的責任了。
現在開發商和城投之間關係如何,周雲其實不是很清楚,但他比較清楚的是,現在這家開發商,也就是鳳霞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日子並不好過。
手頭有不少地,但是資金鏈已經夠嗆能撐住了,如果再把這筆近千萬的債務給加上,那足夠把這家公司直接壓死。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知道這家公司會不會願意繼續做那個善人,周雲很好奇。
開庭嘛,狗咬狗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