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城投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候明知該區域存在前期物業之類的話應該是他蔣博這個城投律師來說的吧,不管怎麼看都輪不到周雲這個原告律師來說。
但對方還真就說了,不是這人怎麼回事,這為了挑起他們之間的鬥爭有點太過火了吧,那個康得公司的人就這麼不管不顧?
這種可不是隨便能說的,因為稍有不慎就可能會直接滿盤皆輸。
但是回過神之後的蔣博開始額頭冒汗了,對方這一手很大膽,但是效果真的好!
因為自己現在沒辦法說了,他能怎麼說,難道說對方說的是錯的?
難道說城投在簽合同的時候就明知那個地方有前期物業存在?
那樣說的話城投絕對逃不掉責任,最起碼也得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
他作為城投的代理律師,是絕對不可能去損害城投利益的。
那怎麼辦,隻能順著對方的話來說了,就是說城投當時不知道。
但是這樣的話鍋就都是開發商,當時城投不知道,那你開發商總知道吧。
蔣博的額頭開始冒汗了,這個情況確實是他之前沒有預料到的,對方的辯論太過於大膽,太過於瘋狂了。
怎麼辦,蔣博大腦在瘋狂運轉,終於他有了想法,這個時候絕對不能被周雲牽著鼻子走,他之前研究過對方僅有的那麼幾次直播庭審,這位周律師最擅長的就是節奏了!
沒錯,很多人都說周雲擅長刑事或者說擅長辯論,但其實周雲最擅長的就是帶節奏。
他可以通過一次操作然後直接掌握主動權,迫使對方不得不被他牽著鼻子走。
而要破解這一招,就要用到“你打你的,我打我的”這類思想。
想到這裡,蔣博開口道:“我方認為原告起訴存在誤區,對方代理人所言我認為與本案無關,本案的核心爭議點在於前期物業是否可以被排除。”
“我認為應當可以排除……”
費了好大的勁兒,蔣博總算是把話題兜回來一點,但他忽略了一件事,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和他一樣理智。
或者說,周雲那話本就不是說給他聽的。
周雲再次說道:“我說的和本案關係很大,是否為啥滿意第三人關係到了賠償的分配,如果城投不知情,那應該由建設單位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至於說訴訟身份方麵如果對方認為不適格,我可以撤回起訴,然後另行提起對於開發商的訴訟,這也是可以的,或者也可以直接變更訴訟請求。”
反正無非就啊麻煩了點,最終該是誰的責任那就是誰的。
張法官開口詢問了幾個問題,都是這方麵的細節,這傾向已經有一些明顯了。
不管怎麼反駁,最起碼存在一件事,開發商嚴重違背了誠信原則,存在嚴重的商業欺詐行為。
旁邊的被告席上,開發商副總再也忍不住了,直接開口道:“姓周的你什麼意思,他咋可能不知情,那就是他們讓簽的,不然我們又不是傻子,咋可能簽這種合同。”
這話一出來,蔣博頓時臉色發黑,但他不知道怎麼說了。
現在這情況明擺著的,城投這邊沒什麼事了,但是開發商要被追著咬了,人家那邊自然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