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酒店房間內,蔣博正在紙上不斷地寫寫畫畫,事實上這個案子到了現在已經超出了他的掌控。
那個周雲的思維實在是太過於跳脫了,蔣博感覺自己到了現在才總算是抓住了對方的一點想法。
對方從一開始就不是衝著城投或者開發商去的,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過靠著合同詐騙把這兩家送進去。
因為懂法的律師都知道這樣基本上做不到。
送開發商倒是掣肘沒那麼大,但是開發商沒有直接騙人,人家沒有直接獲取利益。
送城投,那除非是你有百分之百的證據,確鑿的那種,否則正常情況下你是根本不可能撼動對方的。
開什麼國際玩笑呢,城投這樣的單位是根本不可能牽扯到這種罪名上的。
自己之前被對方的名聲給嚇住了,下意識的以為隻要對方想的話就有可能把人送進去。
現在想想,彆說是他周雲的那點輿論,就算這個輿論再放大十倍,也不可能靠著這個把一個城投領導給抓進去。
千城區法院的領導除非是瘋了,否則是不可能移送這個所謂的犯罪線索的,哪怕現有證據看起來好像很紮實……
所以現在想想,對方的目標從一開始就是那位鄭總,之前做的全部都是為了後麵的這一步舉報。
在當下的環境裡,想把一個領導送進去的最好辦法就是舉報,經濟上的問題是最容易的。
而且他的那些都是這個人進去之後才能提的。
簡單來說就是需要一個突破口,而且這個突破口還不能是合同詐騙這種,必須是歸紀檢部門管的那種突破口。
隻要把這個突破了,那其他的就不是問題了。
想到這裡,蔣博忍不住苦笑一聲,自己現在確實已經把對方的思路都想明白了,但是已經晚了。
如果早點能想到這裡的話,他肯定要建議那位鄭總,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投降輸一半。
調解,或者說承認應該給物業費,但不承認對方的計費方法,而且自己也確實聘請了第三方服務,像是保潔什麼的自己都有。
所以對方的收費不應該那麼收,這就可以談了。
這樣解決保證是沒有任何風險的,但是自己那會憋著勁要和對麵那個周雲剛一場,更不用說自己那會要是提出這樣的建議,那位鄭總肯定覺得自己瘋了。
想到這裡,蔣博忍不住歎口氣,果然啊,隻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外號。
鬼才律師這個名頭,真是恰如其分。
正想著呢手機響了,蔣博拿起來一看發現是鄭總打來的,猶豫一下接通:“喂,鄭總,嗯現在過去嗎?行好的好的。”
掛了電話,蔣博開始穿衣服,他已經猜到對方找自己乾嘛了,這可不是什麼好事,但沒辦法,賺錢嘛不寒磣。
很快到了城投公司,鄭誌宇將情況說了說,然後道:“蔣律師,我現在打算找康得公司那邊調解,多給點錢,看看他們能不能讓那個周雲撤回舉報。”
“你覺得這樣可行度高嗎?”
蔣博自然是聰明人,他沒說什麼“舉報之後就無法撤銷”之類的話,畢竟法治說到最後都是人治,隻要周雲不鬨,那這事還有得辦。
“鄭總,我覺得可行度不是很高,但可以試試。”蔣博很快道:“之所以說可行度不高,是因為我研究過周雲以前的那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