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現在距離常建新當年和前妻林佳薈離婚,在八月份的時候就已經過去了五年,進入了第六年。
女兒大名常曼清,小名妮妮,現在也已經十歲了。
距離當初他從前妻手上奪得女兒撫養權到現在,也已經過去了三年。
值得一提的事,女兒原本是隨前妻林佳薈姓林,大名就叫做林妮妮。
而之所以現在改姓了常,而且名字也改了。
那是因為當初他拿到女兒撫養權以後的第二個月,便讓律師去林家以十萬塊軟妹幣的代價,引林佳薈和前丈母娘答應給女兒改姓常。
當年他和林佳薈離婚以後,沒多久林佳薈就又二婚了,同樣找了個願意上門的女婿,之後差不多一年二胎生了個兒子。
有了兒子,林家二老就不那麼在意女兒姓林還是姓常。
養小孩可是很花錢的,剛開始常建新隻打算給五萬,後麵討價還價給到了十萬。
林家隻是工薪家庭,並不富裕,為了手上多有些錢,看在十萬塊錢的份上,他們爽快的答應了常建新給女兒改姓常。
妮妮這個名字是當年前丈母娘取的,按照常建新當年自己想的名字,該叫‘曼清’。
所以在改姓的時候,他又順便給女兒把名字也一起改了。
說起來,林佳薈二婚找的老公,和常建新當年完全不同。
當年常建新幾乎是給林家做牛做馬還落不著好,而林佳薈的二婚老公卻是一個好吃懶做的。
剛結婚那幾個月林佳薈二婚老公看上去還勤快一些,可自從林佳薈二胎生了個兒子,他立刻就變了,彆說去外麵賺錢養家了,就算是家裡的家務也都懶得做。
照理來說,當年林家對常建新這種做牛做馬的都沒有好臉色,更不可能容忍林佳薈二婚老公這麼懶,也應該離婚了才對。
不過林佳薈二婚老公卻以如果離婚,他絕對搶兒子撫養權,就算一時拿不到,也會一直想辦法搶,一直找機會搶,相威脅。
雖然那麼小的小孩幾乎必然判給林佳薈,但有常建新搶到了女兒撫養權的事情在前,林家二老太在意小孫子了。
哪怕隻有一絲失去撫養權的可能性,他們都不想冒險,於是就忍了下來。
好在林佳薈二婚老公要求也不高,隻要不工作,混吃混喝有地方住就行,用他對彆人說過的話來說,既然做了上門女婿,還那麼辛苦,做牛做馬的養家,那就是傻子。
更何況還有常建新這個給林家做牛做馬,那麼辛苦養家,最後不也一樣落不著好的前夫做為前車之鑒。
林佳薈二婚老公不養家,還吃家裡的喝家裡的,所以隻能林佳薈和兩老出去工作賺錢。
承擔了養家的責任,這三年林佳薈不僅當過服務員,還進過工廠當流水線工人。
要說常建新為什麼會知道這麼多。
主要是他拿到女兒撫養權三個月之後的一年左右時間,林佳薈每個月都會去學校那邊看女兒幾次,剛開始的時候最頻繁。
有幾次林佳薈還想跟著女兒的車一起到彆墅這邊,借口想看看女兒現在住在什麼地方,住得怎麼樣。
好在司機有什麼事情會先給常建新打電話。
林佳薈去學校那邊看女兒,他拒絕不了,也阻止不了,畢竟法律層麵上就不可能阻止親生母親見女兒,哪怕親生母親沒有女兒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