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兒壓下心裡的激動,聽完鄭誌華唱完了一首歌,然後拍了拍手掌:“咱們正在出的磁帶裡的歌曲你都聽過嗎?”
鄭誌華點頭:“聽過了,來的第一天,老板就讓我們聽過一遍!”
“好聽不好聽?”李墨兒問道,鄭誌華猛的點頭:“非常好聽,那十幾首我都喜歡。”
李墨兒點頭:“那你看過那張歌詞嗎,知道那些歌是誰寫的嗎?”
鄭誌華眼睛一亮:“看過了,作詞作曲都是一個叫李墨兒的。她可真厲害,能寫出那麼多膾炙人口的好歌!”
李墨兒老臉一紅心想:“我會寫個毛線,都是抄來的,我就是歌唱界的搬運工!”
李墨兒看著鄭誌華:“我就是李墨兒!”鄭誌華一愣:“您就是李墨兒,那位寶藏女孩?媽媽呀,我見到活的偶像了!”
李墨兒額頭兩條黑線略過:“你想不想像劉天華,楊鈺晴他們一樣唱歌,然後發行磁帶。”
鄭誌華又懵了老半天才不可置信的看著李墨兒,沒有一點自信的說道:“我可以嗎,我是殘疾人啊,我的腿能登上舞台嗎,弄不好以後肯定會有人說,這家公司沒人了嗎?怎麼會讓一個殘疾人唱歌。我,我不行的!”
李墨兒看著這個沒有自信的帥氣小夥說道:“還沒嘗試過你怎麼就知道自己不行的,行與不行那得要嘗試過才行,還有,你為啥要那麼在乎彆人的看法,彆人說什麼,有那麼重要嗎?人生在世屈指算,一共三萬六千天,房子修的再好那隻是臨時住所,這個小盒才……額,串台了,我的意思是說啊,一共三萬六千天,不要在意外來因素,隻要你活的精彩就好了!”
鄭誌華滿臉黑線,什麼亂七八糟的,這咋還把我勸小盒裡去了。
想了想,也沒錯,何必在意彆人的眼光,彆人的看法。他點點頭:“我願意和他們一樣去唱歌,老板也可以給我寫歌嗎?”
李墨兒點頭:“當然沒問題。”但是在唱歌之前,你得先簽一份合同,加入我的墨影娛樂傳媒公司,成為我們公司的一位藝人。然後我才可以給你寫歌。”
“他們都加入這個什麼樂子公司了嗎?”鄭誌華小心的問道。
“是娛樂傳媒公司,什麼樂子公司,我還搞笑公司呢!他們都加入了,還有,你會看曲譜嗎?”
鄭誌華點頭:“我會看,因為喜歡唱歌,所以鑽研過很長一段時間!”
李墨兒高興的直拍手,會看曲譜就好,她從包裡拿出一份合同,遞給鄭誌華:“這是我們公司的合同。”
然後她又把劉天華他們三成利潤拿出一成捐給愛心慈善基金的事說了一遍,成功為慈善基金會又拿到了一成利潤。
就在鄭誌華仔細看合同的時候,李墨兒心神沉入空間,打開電腦,開始尋找鄭智化演唱的那首《水手》,把歌詞謄抄在曲譜上,然後把伴奏拷貝到u盤上,在拷貝到磁帶上。
做完這些,鄭誌華也堪堪看完了合同。他對李墨兒點點頭,毫不猶疑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並且按了手印。
李墨兒把曲譜假裝從包裡拿出來,遞給了鄭誌華:“這是我前段時間創作的歌曲,我覺得你來唱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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