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十來個混子們無比的痛恨那個雇傭他們來教訓朱楠武的家夥。
然後一行十來個混混,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最後異口同聲的選了第一個選擇。
這是對現在的他們來說,最有利的選擇。
攔路搶劫的罪名,一旦被坐實會有多嚴重,他們混了這麼長時間自然清楚。
相對的,尋釁滋事,意圖暴力傷人就要輕的許多。而且還是未遂,如果再加上一個是被雇傭的幫凶,那罪名就更輕了。
隻要腦子沒問的,都會選第一個。
至於說供出雇主,有損江湖道義之類的,嗬嗬,彆開玩笑了,他們就是一群街頭小混混,哪來的什麼江湖道義規矩。
再者說,那個雇主雇他們來對付這麼一個跟惡魔樣可怕的家夥,根本就是在坑他們。
害的他們現如今這麼慘,他們又豈會還替他保守秘密。
供出幕後雇主,那也算是一個小小的報複。
之後,朱楠武就帶著一幫人去了警察局。
由於此次事件涉及港城人和招商引資,一般的分局派出所未必能處理。
朱楠武直接就去了市局總部。
當負責問詢的警察得知事涉港城來的投資商,知道事關重大,不是他一個小警察能應付的,立刻就上報。
最後直接驚動了市警察局局長李建業。
當李建業見到來報案的是朱楠武時,稍微驚訝了一下,但也隻是點了點頭,就公事公辦的詢問起案件始末起因。
朱楠武沒有隱瞞,將李文龍要買他的房子,他沒有同意賣,直接給拒絕了,,,這些事情的經過簡單的說了一遍。
然後就是半路遭一幫混混襲擊,那幫混子不敵,被他製服。
從那些人口中他得知他們是被人花錢雇傭過來教訓收拾他的,幕後指使之人十有八九就是那個買房不成,而懷恨在心的李文龍。
再之後就是他把那幫半路襲擊他的混混帶到了警察局來報案。
……
詢問完朱楠武這個報案人,然後是對臉上有痣的青年一行人的問詢,做筆錄。
等把該走的流程走完,需要收集的證詞,證物等證據整理核實好。
案件的真相也基本上已經明了!十之八九就是李文龍買房不成,蓄意雇凶報複。
李建業也不含糊,並沒有因為李文龍是港城來的投資商,就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他直接派人將李文龍帶回警局,配合調查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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