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這不是前段時間那個留守女孩嗎?一個傻子,在村裡被一個八十多歲的……大肚子,然後好心把她救出來。當時誌願者還給送好多營養品過去呢。
——要是早知道她是這樣一個惡魔的話,當初就不應該……
——有沒有可能是,正因為她是這樣邪惡的人,所以才會被……
——你們看到了嗎?前段時間聽說她原本的那個村子發生了集體中毒事件,所有人都死了,甚至還有一些本來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因為回家探望老人,也死了。
——這個新聞我看過,我是的鄰居的同事。據說那人回家前跟鄰居聊天,說是家裡老人讓他們回去談啥拆遷賠償,沒想到一回去就斷了聯係。
——大家這還看不出來嗎,全村所有人都中招了,偏偏那個傻女沒事,那肯定是她做的啊。
——真是惡毒了。虧得我先前還很同情她來著……
——這種人就不值得同情,幸好我一直都比較理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若不是她自己不檢點,人家一個德高望重的老人怎麼可能對一個當自己孫女都綽綽有餘的小孩子那啥……
當然,也有用理智去思考的:
——一碼事歸一碼事,不管她現在做什麼,難道就能抹掉她被那個村子的留守老人淩辱的事實嗎?
——你們有沒有想過,她一個那麼柔弱的小姑娘,是怎麼做到這些的?
——就是,當初的檢查報告又不是假的。現在警方都沒說出通告,憑什麼就認定是她乾的?
——你們都不要再爭了,最新的消息出來了。有人從那些村子救出來好些個被拐賣和被折磨的……
輿論風向逐漸轉變:
——不管怎麼說,殺人就是不對。彆跟我杠,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法律才是我們最大的底氣和保障。
——按照你這麼說,那些惡人折磨虐待被害者的時候不需要法律,但是被害者反抗就必須依法?
——施害者當然也要受到法律製裁啊,但是個人絕對不能代表法律……
——所以,被拐賣到這些村子裡的人,有的過了幾年甚至幾十年,法律對那些壞人製裁了嗎?
……抓捕秀秀的人跟在後麵,找到那些村子,在做清理工作的時候,發現裡麵大部分人都死了,死狀淒慘。
但是還有一部分毫發無損,然後他們知道了這些村子裡的一個個真相……
隨著那些被解救的人不惜可能被曝光,甚至可能被某些人網暴的風險站出來發聲,訴說自己的遭遇,痛斥自己在那樣的地方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是何等的絕望,然後到麻木……
不管彆人是如何看待那個凶殘的劊子手,但他們都永遠感恩她。
不是她的話,他們要麼死,要麼隻能變成那些惡魔中的一份子,沒有例外。
網絡和社會上的輿論再次反轉。
都說秀秀是在替天行道,這個世界就需要這樣的清道夫,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用一己之力將那些落後愚昧的地方撕開一道口子,讓文明之光真正地照射進去。
隻不過,這樣的輿論很快被一股更大的聲音壓了下去——就算這些人犯法了,那也應該讓律法去懲罰他們。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決定彆人的生死。
法律的威嚴不容褻瀆,不管是以什麼樣的名義,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