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好爽啊,今天早上淩晨4點爬起來,騎車跑去接家裡的老人,然後送到集合地點,等待他們上車出發到外地旅遊。
真的蠻爽的,淩晨4點爬起來,尤其是我昨晚還是1:30睡的。
雖然家裡麵老人說了不用去接她,她自己可以騎車到集合地點,但是考慮到距離和時間問題,最後還是去接了。
因為如果不去接的話,家裡麵老人要自己騎車從南邊跑到北邊,然後再把車停在集合的地點,停在那整整三天。
先不提這三天暴曬或者遇到下雨的時候淋倒車了怎麼辦,一個空地,也沒什麼人在那兒看守。
萬一有偷車的,雖然現在少了,但是依然有萬一給車偷走了,或者放在那曬壞了就壞了,對吧?老人旅遊回來得心疼死。
所以最後還是去接了,本來在接受這件事情上是有爭議的,因為最開始說的是我媽去。
但是淩晨4點就起來,我媽一直身體不好,休息也不好。
雖然我跟家裡的矛盾很深,也確實說過一些我已經不想管家裡的事的話,但是說歸說,氣消了還是一樣,最多不像以前那麼親近了。
所以最後還是心疼,沒讓她起來,我說我起來了去接。
畢竟有句話說的好,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吵架的時候,你氣到準備下樓買把槍回來把全家給崩了。
但是走在路上又看見全家人喜歡的菜和其他東西,然後心一軟,想著,算了一家人,就這樣吧。
然後把買槍的錢拿去買了,吃的,玩的帶回家了。
再然後回家一看到自己的家人,媽的,還是再去買把槍吧。
家庭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
然後決定我去接老人之後,我就淩晨4點爬起來了。
那起來的一瞬間真的是天旋地轉,頭重腳輕,眼花繚亂,眼睛疼的睜都睜不開了,最後還是拿涼水洗了好多遍,才把眼睛洗開了。
本來因為眼疾的原因,我還準備戴墨鏡走的。
結果從出了門開始身上的汗就沒停過,一看溫度,他媽的淩晨4點,體感溫度34度,我日你媽。
什麼勾八玩意,他媽的淩晨4點體感溫度34度要人命啊。
然後加上當時眼睛疼,本來就睜不開,戴墨鏡之後發現因為沒休息好的原因,眼睛視力大幅度下降。
戴上墨鏡不像以前那樣能看見,反而看不見,所以最後把墨鏡收起來,但是一路上被車燈晃的也等於沒看見路。
然後我就從北邊騎到了南邊,把老人接上之後又回到了北邊,然後把老人安全的送到集合地點,確認沒有什麼事情之後。
我又從北邊的左邊跑到了北邊的右邊,回家繼續睡覺了。
在此期間我也不是沒乾其他的事情,雖然主要目的是為了接老人,但是我也想再去散散心。
因為很久沒有見過淩晨的老家了,所以趁此機會也是。多轉悠了2分鐘,看了看周圍的景色。
怎麼說呢?和記憶裡的差距還是蠻大的,在以前的記憶裡,淩晨4點的時候,我們這裡應該是空無一人,最多偶爾有幾輛車過去。
而現在馬路上不僅隨處是人,車子也不少,甚至很多人才剛剛結束或者開始自己的生活。
比如說路邊的早餐店都開門了,而燒烤攤上最後一批顧客才剛剛吃完,準備回家睡覺。
在某條路上我還遇到了很多年輕的人們,大概都是那種十六七的學生。
染著一頭黃毛,身上紋著一堆的紋身,然後幾對男女就坐在路邊吃燒烤,男的光著上半身,女的穿的無比清涼,就像是比基尼外麵套了層透明的布一樣。
都是在外麵剛吃完燒烤準備回去了,淩晨看到那一幕的時候我是很感慨。
因為這在我們那個時候是遇不到的,最多最多也隻能在12點~1點之間還能遇到一些學生。
像這樣能在外麵嗨到淩晨4點還染成這樣的,在我們那個時候沒有,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我從沒見過。
至少我們那個時候的學生還沒有這麼普遍的把自己身上一大片區域都染上紋身。
這些年輕人結束了夜生活,而我還在街上遊蕩。
因為我的目的就是為了散心,所以去了很多地方,當然說是多,實際上總共也就是多加了幾分鐘的路程。
其中包括一條隻存在於我幾歲年紀時記憶裡的的一條路。
那是我們縣的中心廣場,以前是最熱鬨的地方,有玩的,有吃的,什麼都有,每天晚上人絡繹不絕。
經常一兩點的時候還有一堆人在那裡玩。
旁邊還有一條小吃街,裡麵的東西呢現在想起來都饞的流口水,特彆香,可惜後來被我們這邊的政府給推倒重修了。
結果最後也沒修成功,人流量大不如以前,而且說實話,新修的雕像也夠醜的。
以前的雕像是所有小孩夢寐以求的聖地,在我們那個時候,誰要是能跑到中心廣場上的那座雕像上的高處去玩。
那周圍小孩就全是你的手下了,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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