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夠!
明明是攛掇著王招娣(二娘)往家裡送點東西。
最好是什麼銀子啊,好吃的啊。
肉啊,大補的東西。
都送過來。
可是偏偏這個小賤蹄子一點都不懂事。
愣是什麼都沒送過來。
那要她有什麼用!
早知道當初就該直接賣去給老地主當小妾!
還能收十兩的彩禮呢!
“我還不如去死了。”
在你膝下,從來沒吃飽過一頓。
嫁到吳家之前,從來不知道肉是什麼味道。
糖是什麼東西。
還記得她八歲時,肚子實在是餓的不得了了。
王婆子給小弟做的肉,還有糖水。
糖!
肉!
她從來沒吃過的東西。
王小弟卻一個月能吃一頓。
因為實在是餓得不行了,所以聞到那個味道忍不了。
舔了一口。
下一秒就被王婆子一腳踢翻。
“你是個什麼東西!也配吃糖!賤東西。”
說完就是一陣拳打腳踢。
要不是大姐聽到聲音過來護住她,她怕是真的會被王婆子給活生生打死。
後來十二歲,大姐被王婆子賣給另一個地主,做那小妾。
第二年就死了。
她哭的不行,結果聽到王婆子在那數銀子。
“賤女死的好啊,那王地主還給送來了五兩銀子。嘖嘖,又能給光宗買肉吃了。”
“娘,我明天要吃肉!”
“好,吃。”
原來女娃,真的不值一提。
就連死,也會因為給家裡帶來銀子而被誇“死得好”。
她的心裡隻有一個念頭,那就是,離開王家。
脫離王婆子的掌控。
後來嫁給了吳老二,才算是脫離了王婆子。
“你!”
王婆子咬牙切齒,惡狠狠地盯著二娘,仿佛要把她活剝了。
避免打架,吳老婆子直接問了:“你來乾什麼?”
雖說是同一個村,但是都平時不見登一次門的,今兒來乾嘛?
吳老婆子不得不懷疑她彆有居心。
“哎,親家你也知道,我家光宗到現在了還沒娶妻……”
福丫坐在吳老頭腿上,目光炯炯的看著。
掃了王小弟好幾眼。
麻子臉,蒜頭鼻,關鍵是那油的可以炒菜的頭發。
還有那水桶般的腰。
這誰能看得上?
誰要加進來就真是倒了血黴了。
幸好還沒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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