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陳鵬因為貪/汙罪,侮辱婦女罪等數罪並罰,直接槍/斃。
陳誌遠作為從犯,雖然沒有槍/斃,也被判了二十五年。
陳誌遠今年三十五歲,等他出來,都六十歲了,幾乎算是將牢底坐穿了。
林莉從收到判決書,整個人就一直處於恍惚的狀態,仿佛神遊天外。
她不明白,怎麼前幾天還好好的日子,突然就變成這樣了。
她前幾天還在憧憬著以後的貴婦人生活,還在幻想著哪天陳鵬要是不小心早死了,她就是陳家的女主人,還準備把父母都接到城裡來,讓他們也過上太太老爺的生活。
如今陳鵬確實要死了,可是她的太太夢,也跟陽光下的泡沫一樣,甚至還沒等輕輕一戳,就已經炸開了。
她失魂落魄地坐在回村的中巴車上,腳邊隻有一個布包袱。
裡麵既沒有錢,也沒有什麼首飾,隻有她從前帶到陳家的屬於她自己的兩套舊衣服。
陳鵬貪/汙金額太大,連房子包括房子裡的所有東西,都被警察收走了。
林莉這幾天也不算是白待在城裡,她跟陳誌遠離婚了。
是的,結婚還沒一個月的她,離婚了。
望著已經隆起的肚子,林莉苦笑著,不知道以後要怎麼辦。
林莉不知道的是,上輩子原主拉著她母親跳河自儘後。
沒過一兩年,陳鵬仍然被人舉報了。
隻不過那時的她,不僅是受害者,行為上也變成了加害者。
隻是對象不再是林窈,而是她的一個小學同學,長相清秀性格乖巧的一個農村女孩,父親是農民,母親是一個啞巴。
林莉誘騙她來到城裡,說是要給她介紹工作,結果當天晚上就被陳鵬陳誌遠父子倆欺負了。
後麵因為膽子小,加上陳鵬威脅要去傷害她的父母,她害怕父母被欺負報複,隻能選擇默默忍著,最後徹底成為了陳鵬父子倆的玩物。
不僅如此,林莉還窮奢極欲,大肆揮霍,等被警察一窩端,最後清算涉案金額的時候,她直接就被叛了十年。
今生因為裴鈺提前舉報,所以她還沒來得及做出不可挽回的事,尚且還可以全身而退。
隻是人心總是不足的,林莉,和她那愛錢如命,一心想當城裡人的父母,接下來的路會怎麼樣,仍舊是個未知數。
林家。
林父坐在院子裡編竹籃。
他沒有和往常一樣,去村口的大榕樹底下,和人嘮嘮嗑,下下象棋。
因為現在村裡到處都在傳陳家貪/汙被警察抓進去的事,以及林大伯在他那親家手中摳出兩千塊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