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張國濤簡單聊了一會後,林默接到了王誌國的電話。
電話中王誌國告訴林默,今天巡視組的人到了公檢法以後的工作並不順利,被問詢到的乾部說辭就像是統一被安排好的,根本沒人說實話。
“王書j,不如先把巡視組的人從被巡視單位召回,等晚上我們先開個會再說,我應該有解決的辦法。”
“你有辦法,那太好了,我這就讓他們趕回酒店。”
王誌國對於林默的能力還是很認可的,他既然說有辦法,興許真的有辦法。
下午3點左右,劉猛來電話彙報,他們在青城當地警方的幫助下,成功將藏匿在嶗山區的左強抓捕歸案,跟他一起逃走的還包括他的老婆孩子。
左強的妻子肯定知道很多有關於左強的事情,在不確定她有沒有罪之前,沒法將其放走,可左強的兒子才僅僅2歲多一點,這可讓劉猛犯了難。
“把大人孩子一塊帶回來再說。”
林默一時間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但總不能丟下孩子不管。
一般來說,父母同時犯罪,家裡又沒什麼直係親屬,警方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母親所犯罪行較輕,符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條件,警方可以建議或協助其申請,讓母親在案件審理期間能夠照顧孩子。
若母親不符合上述條件,但是孩子確實無人照顧,也可作為一個酌情考慮的因素,在不影響案件偵查和社會安全的前提下,儘量為其爭取相對寬鬆的強製措施。
如果母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等條件,法院可以宣告緩刑,讓其在社區服刑,以便照顧孩子。
當然假如母親犯罪較重,需要收監服刑,警方也會儘力尋找孩子母親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即使他們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可以通過溝通和協調,讓他們暫時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
最後是實在找不到監護人的情況下,警方會幫忙協調民政、福利院等部門,由母親委托一方代養,或由公、檢、法共同與民政、福利院等單位協商,對孩子進行代養。
人抓住了就行,其他的都能解決。總有辦法幫左強照看孩子。
下午五點左右,王誌國來電話告知林默,張國濤加入巡視組的事情上級已經通過,現在張國濤已經是巡視組的正式成員了。
於是林默帶上付飆和張國濤一起到了巡視組駐地的酒店。
張國濤是第一次以組員的身份到巡視組,說不激動那是假的。
“王書j,諸位,實在不好意思由於分局下午剛剛抓獲了一名嫌疑人,我們來的有些晚了。”
林默等人剛剛進入會議室,就馬上向所有人表達了歉意。
本來定的五點半開會,可劉猛在五點鐘的時候才把左強押解回分局,林默肯定第一時間安排人對巡視進行審訊,也因為這事耽擱了點時間,所以遲到了5分鐘。
“遲到就是遲到,彆說的那麼冠冕堂皇,就你忙,巡視組其他人難不成都閒著?”
王誌國還沒來得及開口,一道不合時宜的聲音傳來。
這人正是在酒店貓了一天沒出門的苗東陽。
“嗬嗬,是啊,我們都閒著,確實不如某些人忙,電話打了一天了,電話費還有嗎?”
付飆可不會給苗東陽好臉,當即出言懟了過去。
“什麼打電話,我不知道你說的什麼。”
苗東陽聽到付飆的話後臉上立馬浮現出一絲慌張的神情。
這家夥怎麼知道我躲在酒店打電話,難不成他知道了什麼?不對啊,我打電話的時候聲音很低,不會有人聽到啊,這家夥肯定是在詐我。
想到此苗東陽不再慌張,挺起胸脯向著付飆的目光瞪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