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進軟包的陳誌豪,在經過一夜加一個上午的冷靜之後,迎來了他的第一次審訊。
這一次的審訊很簡單,沒有那麼多的彎彎繞。
確認完身份信息之後,市紀委調查員的第一句話,就打碎了陳誌豪的所有幻想。
“昨天你用於行賄的黃金,經過證鑒部門的稱重估值,達到3900萬元。
行賄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法律認定就是‘數額特彆巨大’,法定刑罰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
如果你沒有減輕情節,不但要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還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誌豪,你是個聰明人,知道案件有了鐵證之後,不是你後麵的那些關係打幾個招呼就能擺平的。
你要做好準備服無期徒刑的心理準備。”
進來詢問陳誌豪的三個人,甚至包括衡北省紀委的專案員都在沉默地看著他。
對於這些辦案老手來說,今天的話說到這裡已經足夠了。隻要給陳誌豪留下足夠的想象空間,他自己就能把自己嚇死。
所以,等了五秒鐘之後,看到陳誌豪沒有任何表示,三人交換了一下眼神,最後還是讓衡北省紀委的專案員,問出了最後一個問題。
“最後一個問題,”這位專案員神色平靜地盯著陳誌豪,問道:“浪濤電子的股權成分比較單純,我們很容易就能查清楚,你沒有必要瞞著我們。
你們的隱形大股東是誰?”
陳誌豪很清楚,這些辦案人員說的都是事實。
自從他被抓了行賄的現形之後,他就已經不是那個坐擁上百億資產的大老板了。
他從那一刻起,就成為了階下囚。
但是,國內的法律能沒收的,隻能是他在國內的明麵上的財產,他在巴西還有十幾億的私產在等著他出獄享用呢!
所以,他不甘心被判無期徒刑。
他必須爭取到最輕的判罰,他今年才四十出點頭,他的人生才走完一半,他還很有盼頭!
“這個問題,算是從輕情節嗎?”陳誌豪問道:“如果算從輕情節的話,可以少判多少年?”
“就你這個討價還價的態度,就不可能給你從輕情節!”專案員說話的聲音很平靜,“你想爭取從輕情節,就要有具體表現。
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如實地向我們說清楚,這才是爭取從輕處理的態度。
我們是很忙的,你說還是不說?”
陳誌豪早就知道,紀委辦案和公安辦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公安辦案,可能出於辦案經費考慮,會放寬犯罪嫌疑人從輕情節的認定範圍,對犯罪嫌疑人比較有耐心。
但,紀委辦案就完全不是那麼回事。紀委辦案的偵查手段,要比公安係統多得多!
很多時候,他們是按照紀律條例走的。
他們並不在意犯罪嫌疑人是否零口供,隻要能形成證據鏈,就能送交法院進行判罰。
所以,哪怕陳誌豪在心中再怎麼覺得對不起盤石琪這個“教友”,但他為了自己的後半生,還是選擇了向專案組如實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