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在尤亦玉老師的辦公室,齊秋雲就感覺到了尤亦玉這個小姑娘的奇怪之處。
老師沒有主動介紹,齊秋雲沒有主動邀請尤亦玉交換聯係方式,你一個做學生的,敢這麼上趕子?
不過,事出反常嘛,齊秋雲還是想看看,這個漂亮女學生要到自己的聯係方式之後,到底要乾什麼。
現在聽到她手裡居然捏著紅星市局前局長的腐敗證據,這可不是小事。
考慮到武康大哥武林副省長的身份,齊秋雲有點不想讓韓曉勇拿到這份證據了。
要在衡北省公安係統內,和一名兼任省公安廳廳長的副省長鬥,是真的非常危險。
但是,當齊秋雲想到自己老公韓曉勇的性格時,不由得皺了皺眉。
齊秋雲很清楚,不幫韓曉勇把這份證據拿到手,他也會從彆的方麵尋找證據,還不如現在就幫助他拿下這份證據呢。
既然決定要拿下這份證據,齊秋雲當然會考慮的多一點。
好在尤亦玉的心思不難猜。
如果不是為了利益,尤亦玉會直接把這份證據銷毀掉。
一名在公安係統深耕多年的腐敗分子,信息有多靈通,手段有多毒辣,尤亦玉這名法學研究生會不清楚嗎?
所以,她冒著這麼大的風險,一定是有所圖的。
結合她就要畢業的處境來看,她應該是想進體製。
所以,齊秋雲在短暫猶豫之後,對尤亦玉說道:“有些路看著險,實際上是唯一出路。
你交出的如果真是關鍵性證據,體製內自會按功過章程辦事。
這和學術圈憑成果說話,本質上是一套邏輯。”
尤亦玉聽到這裡,心裡頭還不是很踏實,她小聲要求齊秋雲再給說詳細點。
“根據2016年中組部《公務員特殊錄用規定》第9條,對在反腐敗案件中,提供關鍵證據或突破性情報人員,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特批錄用。
不過,這條規定也是有條件的。
追繳贓款要在500萬元以上,或者促成廳級及以上官員落馬。
到時候,紅星市局會把你立功表現向省委組織部彙報的。”
到這個時候,尤亦玉才下定決心,為自己的前途搏一把。
尤亦玉是法學研究生,當然明白證據來源的重要性。她決定回紅星市一趟,找到專案組,當著專案組的麵,把證據交給韓曉勇。
證據實物是一個移動硬盤。
專案組的技術員,當著韓曉勇的麵,硬盤上機,點開一看,裡麵是兩張電子表格和一些錄音錄像。
一張是王誌宏給武康送錢和物品的;另一張,是已經摔死的黃誌偉,給王誌宏送的錢和物品。
自己行賄的數據,為了自保或者準備要挾,留一份證據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為了讓這份證據更具可信度,居然連自己受賄的證據也一並記錄了下來,這可是很罕見。
根據這張表格裡的數字,專案組核算了下,從2013年起,王誌宏合計給武康總共輸送了價值1億4000萬的錢物。
從王誌宏留的錄音錄像可以初步證實,這個數字是真實的。
至於黃誌偉給王誌宏送的錢物,總價值更是高達1億9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