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不僅衛生局的照片都在我那兒洗,他還給我介紹了下麵醫院的一些生意。隻是他到了這邊來上班之後,就沒有介紹過生意給我了。
上次他碰到我,問我跟培養班做了多大的生意。我說兩萬多,他說,你還是要按規矩感謝彆人。我問2000塊錢夠不夠。他沒說什麼。
我說那馬上去送。他也沒說什麼。”
聽完,我點點頭,說道:
“你要送給誰,以後就不要和彆人商量。商量就出事,陳升向領導反映,說我收了你的錢。
幸而我沒收,要是收了,兄弟啊,我的前途就被你這樣斷送了。”
他急得手足無措。連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還朝自己臉上抽了一耳光。
我說:“這件事就算了,以後,你做事要多長個腦袋,走吧。”
他站起來,不斷地像作檢討。
我揮揮手,說:“多長個腦袋就行。”
向海誌走了。
我一個人坐在那兒,按我原來的想法,就是請向海誌寫一篇文章到【四水日報】去發表一下,標題叫【一場誤會】。
內容就是在發展黨員時,有人提出聽說郝曉東收取回扣,我這個開照相館的必須澄清一下事實——郝曉東是個無名英雄。然後就是敘述事情的原委。
但是,此時的我改變了策略,不想要向海誌寫了。
因為他不會寫。他不知給多少人送過回扣。一寫出來,店子生意絕對會黃。
人家也要生活啊。
那麼,我要怎麼處理這個事呢?
這個事,一定要想清楚。不然,一招不慎,全盤皆輸。
我也不能按師父教的——請人寫新聞稿,暗中讓人明白,這是陳升做的。
首先,有沒有事實不重要。因為陳升作為一名支部委員,在會上可以對我的品行提出疑問,可以要求組織調查這件事。
他做錯了嗎?
一點也沒有做錯。
就算是他道聽途說,他也沒有做錯。
我要向海誌寫個東西,證明陳升也收過他的回扣,這個也不妥。
一是沒有證據,陳升可以反告他受了我的指使,是誣告他。
二是向海誌也不會寫,畢竟他手裡沒有把柄。
三是他寫了,以後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想來想去,我不能按師父教的——把這事公開。因為一公開,會涉及到很多人。
我又掏出一支煙來,繼續吸。
師父說,你以後會吸上煙的,因為搞行政工作,你有時隻能一個人想問題。
對,現在就是我一個人在想,任何人都不能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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