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換了局長,下麵的副局長沒有一點權力,全是魯局長說了算數,譚毅是蕭市長的秘書放下去的,應該有些背景吧,說話沒用。
孫小波是個厲害角色吧,在魯局麵前也說不起話,至於其他副局長就更不用說。
說完問道:“你有什麼事?”
“有個鄰居,跟你一樣,讀的是四水師專。今年畢業想份工作。”
譚軍說:“你找蕭市長打個招呼嘛。”
我搖搖頭:“不想麻煩他。”
譚軍想了一下,說:“分到文化係統下麵的單位去,魯局長就管不了。”
我想,這也是個好辦法。
譚軍建議道:“文化館行不行?我和李館長關係好。先幫你去說說。定得下,我們再一起吃個飯。”
我點點頭:“今天星期三,最好在周六之前給我一個信。”
譚軍說:“沒問題,我明天找他。”
又聊了一陣,譚軍告辭。
次日上午,譚軍就打電話給我,說沒有問題。
我立馬說:“那就請李館長一起吃個飯,你幫我找個地方。”
這句話的意思是,既然你牽的線,我就照顧你一點生意,比如你譚軍有什麼親戚朋友開店,由你定就行。
不料譚軍說:“乾脆到你表姐那個店子去吃,她又建起了一棟木樓。”
人家都提出去我表嫂那兒,我能否決嗎?
我隻好說:“好好好。”
事情定下來之後,我有些失落。我表哥表嫂,現在與我聯係得少。建了一棟木樓也不告訴我。
這關係很微妙。應該是我當了蕭市長的秘書後,他們與我聯係要更加緊密。
為什麼不緊密呢?還是當初退了我的股份,他們心裡有個結。
譚軍為什麼定那個地方呢?
因為他知道我們的關係,是為了照顧我親戚的生意。
正想著這件事,有人闖進來,要求見蕭市長。
這個人我不認識,一副上訪戶打扮。
當了一年多的秘書,我遇到過一些上訪戶,他們的口氣很不好——特彆是一些老上訪戶,對領導都不客氣,何況對我這麼一個秘書呢?
我問:“你是哪個單位的?”
“我是哪個單位?蕭市長隻接待單位的人?人民政府不接待人民嗎?”
說完,他朝桌子上一巴掌。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