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想跟師父好好談一談,回到家後,我放棄了。
我去找他談,會讓他有點難堪,因為當初他也主張我找憶蘭。
婚姻是磨合,慢慢來吧。
一晃就到星期五,我跟憶蘭說好,晚上要陪孟市長到山上去住,第二天陪省裡來的一位領導。
她好像沒聽見,不做聲。
我也不管不顧了,所以,周五就和孟市長,張文傑去了莫林山。
這一趟還是有收獲,聞主任答應為張文傑去說情。
過了些日子,夏旭輝從山上下來,經過將近20天的治療,身體好多了。
至於肖逸的那位親戚肖麗春,周二,我專門找了一次人民醫院的鄧院長。這次,我是打電話叫他到辦公室來一趟。
他來了。
鄧院長40多歲,學醫出身的,是從一名醫生到科主任,再到副院長、院長。說來也是一位知識分子。人長得高高瘦瘦。
進了我辦公室後,宋誌就進來泡了茶,然後把門帶關。
我也不跟他套近乎,單刀直入:
“鄧院長,我這裡有個護士,她想調到你們醫院來工作,資料在這兒,你看看行不行?”
說罷,我把肖麗春的各種獲獎證書遞給他。
他翻了翻,笑道:“局長,這個人我認識。”
“是吧,怎麼認識的?”——顯然,我是明知故問。全市衛生係統技術大比武,鄧院長肯定是評委。
“每兩年一次比武,我都是評委。”
“哦。”
他說:“郝局長推薦,我同意啊。但是,這個還是向花局長報告一下吧。”
我遲疑了一下:“你進個護士要花局長同意?”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解釋道:“就是以前在陶院長手裡進的人太多,兩年前局裡就作了規定,縣一級醫院調人,必須經花局長同意。”
“哦,那我找花局長說說。”
他馬上說:“隻要她同意,你就叫這個肖麗春來找我就行。”
我點點頭。
鄧院長走後,我去找花枝芳,發現她不在辦公室。
問了辦公室李主任。李主任說:
“國慶節文藝彙演,她去看節目去了。就是最後一次審查。不過下午會回來。”
下午,花局長果然來上班了。
我走進她辦公室,把我有一個熟人肖麗春想調進市第一人民醫院的事,跟她說了。
我想著二把手跟她提這麼一個要求,應該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何況我姨父還在台上。
不料她問:“解決夫妻分居?”
“那倒沒有,他老公是做生意的。四處跑。”
她說:“不符合調動條件。”
這一句硬梆梆的話,肯定是當麵給我打一耳光似的。
我說:“為什麼呢?她相當優秀,在全市技術比武中,有好幾次都獲得崗位能手稱號。”
她倒是不急,對我笑道:
“你還沒來之前,局裡針對縣一級醫院人才往市裡湧,這一亂象,專門作了規定。除了夫妻分居五年以上,不準從基層抽調優秀人才。
都把好人才調到市醫院來,基層全空了,怎麼為基層服務?縣鄉一級要不要好醫生,好護士?要不要為基層就醫難服務?”
這番話,聽上去也是無懈可擊。
對啊,把基層都抽空了,縣一級怎麼辦呢?
花局長勸我道:“你叫她到市區買套房子,把家搬到市區。過幾年再調嘛。這個出台了規定的,不然,調個護士要找我嗎?
他鄧院長自己就可以做主。”
這番話,聽上去理由堂而皇之,一時,我也沒有反擊的理由。
我笑笑,說道:“那好吧,我做做她的思想工作。”
回到辦公室,我氣得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