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對我的議論,更是風風雨雨。
人們傳說我有兩樁罪。
一是與劉美玉勾搭,引起彆人家庭不和。
二是沒有品德,蕭書記幫過我的忙,蕭書記一走,我就嫌棄妻子。
總之,我陷入了人生的第一場風暴。
我與憶蘭也鬨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我堅決提出離婚。
我重點要記述三個人對我的支持。
一個是汪校長,他是的人生導師。他力主我離婚。他說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現在是這個樣子,你以後怎麼跟她生活?
不離婚,你一輩子都毀在她手裡。
第二個是我娘,我想不到我娘竟然全力支持我。她說,那戶人家分明是欺負你啊。我的兒子不能讓人欺負。
當然,這兩個人支持,隻能是道義上的支持,最最關鍵的一個人是孟市長。
他說,郝曉東要離婚,這是他的自由。至於郝曉東有什麼問題,懷疑他的人要拿出證據,組織上也可以查他。
他不僅到我們單位來開過一次乾部大會,在會上談了他的觀點,還跑到任書記、譚書記麵前去亮明自己的態度。
當然,一直對我的蘭亮生也沒有辦法,
第一,畢竟婚姻是件私事。第二,畢竟沒有人告我工作上的事情。
隻一個人很尷尬,就是師父。
但師父畢竟是師父,有一天夜上,他跟我開誠而公地談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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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曉東啊,在你的婚姻上,我有錯啊。我對這個喬憶蘭不太了解,單純地認為,你找了她有兩個方麵的好處。
一是你與蕭市長結成親戚,對一個沒有人脈,家庭出身一般的人有好處。二是這個女的長得不漂亮。你不用擔心妻子出軌,可以一心撲在工作上。
但我看走了眼,也讓你……”
我說:“師父,這不能怪您,隻能怪我。是我自己選擇的,怎麼能怪您呢?”
師父說:“事情既然發生了,那遲離不如早離。”
當然支持我的還有一大批,比如旭哥,行遠、張文傑,十辨、黎永誌、譚軍、少華……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一直鬨到第二年五月,連黨校培訓的資格都失去了。才把婚離掉。
憶蘭不要孩子,我爹娘說,我們帶。苦了這孩子不懂人世間的事,就早早送回我家,由我爹娘撫養。
不久,我姐把孩子抱走了,她說,不影響曉東。孩子歸我,我帶。
其次,那套集資房,她出的錢,我也退給了她。還補償了她幾萬塊錢。
總之,這場風暴,誰也不是贏家。
我沒有轉正成局長,仍然是副局長管全麵工作,衛生局的工作由孟市長帶管。
我唯一覺得對不起的,就是蕭書記。他基本上住在江左,很少回來過。
我也不好意思跟他打電話。
回首人生路,我也總結出自己有錯誤,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悔。
隻是,經過這場風波,我在局裡的威信反而提高了。大家在背後議論,郝局長是一個很堅決的人。
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也漸漸回歸,反而支持我。
當然,偶爾也想起那個算命先生。
不知是他算得準,還是我受了他的影響。
從2002年5月起,我又回到了8年前的生活狀態,過起了單人生活。
我用自己的停滯不前,換成了一片人生的安靜。
好在,朋友們給了我許多溫暖,離得最近的遠行常到我那兒坐坐。師父也常常走到我這邊來聊聊天。離得遠的一點的朋友,也隔三差五地過來敘敘。
了解真實情況的人越來越多,社會的議論也漸漸平息。
到了七月,在學校讀了三個月書的張文傑,帶給我一條利好消息——蘭亮生快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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