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帶了雨晴去遊了一回莫林山,到了那個地方就更加沒人認識她了。
認識我的人,倒是無所謂。我隻是陪個客人到這兒看看而已。
我們隻看了望日峰,沒去醫養中心了,也沒在山上吃飯,回到市裡找了一家偏僻的店子吃了頓飯。
明天就是星期一,她不想走。
我說:“要上班呢。”
她說:“請一天假啊。”
我實在想說,其實,我現在不想公開我與她的關係。便提醒她:
“我在黨組會上說過,一年不談戀愛。行遠知道,沒有關係。但不想讓其他人知道。”
“你不是說還要請孫燕婷吃飯嗎?”
我笑道:“那是故意逗你的。”
她瞟了我一眼,說道:“我不走,晚餐也不出來吃,我就睡到你香香的被窩。明天你去上班,我睡醒了回家,幫你把門一關,再走。”
我隻好開車回去。
我下車,她不下。
我懂了。她聽了我說在會上宣布一年不談戀愛。為了我的麵子,分開下車。
我進了門,一會兒,她才進來。
飯也吃了,我們都洗個手臉,上床。
我說:“你了解這個【床】字嗎?”
她望著我。
我說:“這個字從古到今沒有變過,上麵是個【廣】字,下麵是個【木】字。
木,代表床是用木頭做的。廣,代表這是一塊廣闊的天地。”
她狠狠地刮了我一眼,說:“還催我走,催我走。言不由衷。”
說罷,狠狠地掐了我一下。
於是,兩人又開始【搏鬥】。
為什麼我們喜歡看電影呢?比如張公子給蔦蔦獻一束花,蔦蔦不要,轉身就跑。張公子就追。
追啊追,鏡頭誇張地映出:路邊的花開滿山坡,河裡的水拍著兩岸,竹林的小鳥撲打翅膀。這就叫藝術。
雨晴也懂這種藝術,我拚命想把她製服,她拚命地不配合。
這樣嘻鬨一陣,情趣就越來越高。
所以,寫小說也一樣,有的人寫的沒人讀,有的人寫的有人追。
這就叫有趣。
雨晴是個有趣的人。
兩人嘻鬨一頓,她終於【投降】。
打住。
我們辛苦一番,都香香地睡了。
不知什麼時候,我醒來了,看了看手機,已是晚上八點。
我推她。她半夢半醒。
我說:“晚上八點了呢。”
她說:“你去買飯吧。”
晚上八點半,我們才吃【晚餐】。
吃完飯,我們才談正事。
我說:“我們一直忙,現在聊聊天吧。”
她狠狠地乜了我一眼。知道這個【忙】字是調侃的意思。站起來泡了兩杯茶過來。
我說道:“你真的喜歡我超超?”
她憤怒地盯我一眼。然後才笑道:“交給我囉,讓我媽去帶。”
“還生一個呢?”
“請個保姆,辦個幼兒班。”
我禁不住笑了,說道:“有些事,我們就要商量好。”
她點點頭。
我說:“一年後,我們再結婚。因為我說過一句話,一年之內不談婚事。說話要算數。”
她點頭。
“第二,我的想法是要在這個位置乾幾年,以後再調到省城。”
她說:“我有房子,再給你買輛車。”
聽到這句,我心裡總有一些不太舒服。這等於吃軟飯。
她看出我的心思,笑道:“我家的財產不全是你的?”
我說:“車子我也出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