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謝旭秋看著伸在自己麵前的手,懵了。顧哥這是要握手?
顧時宴“書。”
謝旭秋把顧時宴的書遞到手上,心中放鬆。還好,自己沒將手放上去。默默想了想自己放上去的後果,謝旭秋打了個冷顫。
抬頭,就見顧時宴已經走到走廊的儘頭,著急忙慌喊著“顧哥,等等我。”小跑跟了上去。
回到寢室,顧時宴背上黑色背包就要走。
謝旭秋放下書包,打開杯子喝了口水,問了句“去哪?”
顧時宴“圖書館。要去?”
謝旭秋深吸了一口氣“我歇會兒,顧哥幫我占個位。”誰說學霸是好當的,唉!
回到辦公室的語氣子言,盯著手中拿著的案件卷宗。
與喻子言預估的一樣,因為案件事實簡單,今日已經進入了審查起訴期。以及對方的辯護人仍然提出了被告人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人。
根據已有如今掌握的證據尚不能確定被告人是否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他已經重新申請了對被告人的精神鑒定。
如今他申請後,得到了閱卷權,可以收集和調取證據。他要做的事情就是能否找到證據,推出被告人在殺人時有行為能力。
喻子言麵前的電腦屏幕上發著瑩瑩的光,一張張慘烈的照片印在屏幕上。
沒有任何表情的喻子言視線移到電腦屏幕上,手指點了點,視頻開始播放。
這個視頻是被告人當天一天的行動軌跡,他已經看了兩遍,沒有任何線索。
隻能證明被告人去商場偷了水果刀,神情恍惚的走在路上,走著走著,好似餓了——因為視頻中被告人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就往飯店走去。
進去時,該男子就突然拿出一把刀捅向了走來的服務員——受害人,畫麵慘烈。
喻子言揉了下鼻梁,閉上眼睛,往後躺去,想著視頻中的疑點,視頻和其他證據在喻子言依次展開。
視頻中,被告人走的路上有五家飯店,為什麼選中了受害人所在飯店。筆錄中也沒有被告人喜歡吃魚,可為什麼偏偏選中了這個飯店。
可是如果被告人是蓄意的,那麼兩人應該認識。可無論視頻還是證人證言都表明兩人沒有任何交集。
如果說,他是個瘋子,選飯店,殺人根本毫無理由,好像也能解釋。
還有就是,被告人在殺過人之後,將工具扔掉的行為。
在視頻中,被告人殺完人,就發瘋的跑到了飯店外。在跑的路上,將帶血跡的刀扔到了一邊綠化帶中,然後被警察逮捕。
這是唯一一個可以說被告人有認知能力的理由。
等一下,偷刀這個行為也可以證明被告人有認知能力。正常人實施偷竊尚不能完全成功,他一個精神分裂症者卻可以完完全全將刀具帶出來。
但,這些是否采納,還需法官自由裁量,畢竟對方辯護人也有理由去辯護。
手機叮鈴響了一下,打斷了喻子言的思路,看了眼時間11點整。
愛人:快中午了,記得吃飯,我給你點了外賣,11點30到。
喻子言回複:好。
愛人:我跟奶奶說你很喜歡吃她做的飯菜。她讓我告訴你,想吃的話去她那,她做給你吃。
喻子言想著昨天吃飯吃到了胃疼,有些不好意思,回複:幫我謝謝奶奶。
昨天?喻子言靈光一閃,現有的材料中隻有被告人當日的行動軌跡,如果說前一天或者前幾天被告人和被害人碰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