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女人是關心遺產的事啊。
他雖然是刑事部的檢察官,但當初司法考試的時候,也學過婚姻法和繼承法,對夫妻之間財產分割和遺產繼承方麵也算精通。
想了想,他回答道:“按照南韓繼承法規定,夫妻之間有一方意外離世,另一方有權繼承伴侶的遺產,但如果伴侶有父母,或者子女的話,他們也有資格分一部分。”
“石東出先生還有父母在世麼?”
林珍娜搖了搖頭,“我丈夫父母早就去世了,但是……”她臉上浮現出怨氣:“他在外麵有好幾個情人,其中一位還給他生了個兒子,就在不久前,那個女人牽著兒子上門找到我,提供了一份親子鑒定,證明那個野種是我丈夫的孩子,並提出要瓜分我丈夫的遺產!”
“她憑什麼?!”
“"這些賤女人,我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在她們身上花了很多錢,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忍氣吞聲想著算了。”
“現在他死了,她們還想來爭遺產,簡直是無恥之極!”
“我絕對不允許我丈夫的遺產分給那個野種!”
“李檢察官,請您幫幫我!”
說著,林珍娜就抱著李承煥的胳膊,一陣哀求道,她的眼圈紅紅的,淚珠在裡麵打轉,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
聽到這。
李承煥明白了。
林珍娜原來想讓自己幫她爭石東出的遺產啊。
講道理。
站在林珍娜的立場上來看,石東出的這個小三確實太不要臉了。
人活著的時候你爭男人爭寵愛。
身為妻子的林珍娜忍氣吞聲,顧全大局不跟她計較。
現在人都死了你還要來爭家產。
這讓林珍娜如何去忍?
特彆是對方還帶著個小野種回來,在她麵前耀武揚威,這不是欺負她沒生出兒子麼?
所以,她想到了找李承煥求助。
她覺得這個一臉正氣,剛正不阿的檢察官一定會幫自己。
李承煥確實想幫她。
絕對不是因為她身材好,長得漂亮,聲音好聽等原因!
最重要的是,石東出這些錢他也想要啊!
這老登當初可是親口跟他說要讓李承煥當他繼承人的,所以這遺產也理應讓他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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