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富,是個奇葩。
不不不,不對不對,我不是奇葩,我並不這樣的,你們信嗎?
算了,估計這話作者都不信。
出問題了,這一切都出問題了……既然無法回頭,那就繼續下去吧!老子我不解釋了。
……
其實吧,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從前喜歡隔壁班的林悅。為了吸引她的注意,我老是乾些傻事。就像上次,聽說她參加了學校的書法比賽,我也跟著報名。
結果呢,我那一手歪歪扭扭的字簡直不忍直視。當時站在台上展示作品的時候,台下笑聲一片,我偷偷看向林悅,她也捂著嘴笑。我心裡卻想,隻要她看我一眼也好呀。
還有一回,知道她喜歡吃草莓蛋糕,我特意起大早去買。誰知道路上摔了一跤,蛋糕直接糊在臉上。當我頂著一臉奶油出現在她麵前時,她瞪大了眼睛,驚訝得不得了。不過隨後就笑得直不起腰來。
但從那以後,她好像真的開始關注我了,偶爾還會主動跟我說話。我感覺我的奇葩行為好像慢慢有了效果,說不定哪天她就能接受我的心意啦。
這天,我打聽到林悅要去圖書館借書。我心想,這可是個好機會。於是提前跑到圖書館,找了一本看起來很深奧的書,故意坐在她常坐的位置旁邊裝模作樣地看。
不一會兒,林悅果然來了。她看到我先是一愣,然後笑著走向我。我緊張得手心冒汗,假裝很專注看書的樣子。
她走到我身邊坐下,小聲對我說:“你看得懂這本書嗎?”
我臉一下子紅了,結結巴巴地說:“略知一二。”
她輕輕笑了起來,接著說:“其實你不用這麼努力裝作很厲害的樣子啦。”
我有點沮喪,以為她看穿了我的小心思。沒想到她又接著說:“我發現你這個人挺有趣的,而且你每次為了引起我注意做的那些事情,雖然笨笨的,但是很可愛。”
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她看著我驚訝的表情,笑了笑說:“也許,我們可以試著從朋友做起。”
我高興極了,連忙點頭,感覺自己離成功又近了一步。
……好景不長,學校裡突然轉來了一個帥氣又多才多藝的男生。他一來就成了全校女生矚目的焦點,當然也包括林悅。
每次看到林悅望著他的眼神帶著欣賞,我心裡就酸溜溜的。那男生似乎也察覺到林悅的特彆,總是有意無意地接近她。
我著急了,又開始想辦法吸引林悅的注意力。我苦練籃球技巧,想在球場上大展身手給她看。
可在一次比賽中,我太過心急想要表現,結果頻頻出錯。下場後,我看到林悅正和那個男生說笑,那一刻我心灰意冷。
媽的,為什麼我總是關鍵時刻掉鏈子,在彆人眼裡,我的形容詞隻有差勁!這種感覺無法言喻……就好比,你長的很帥很美,但你對陽光過敏!拍照也特難看,彆人永遠見不到你真實的樣子……
是我錯了嘛?是的!是嗎?我明明做了我該做的事情啊!我在迎合她,我在包裝自己,我想要一個良好的形象,但這男生實在太優秀了,根本就不是我的問題嘛,可以理解,哈哈哈。
喜歡一個人,就應該拿的起放的下,更好的幸福來臨之後,人就應該放棄當下,我也好,她也罷,去奔向更好的幸福,這才對嘛,這才是人生,人生不過三萬天,開心一天是一天!
咳咳,扯遠了。
我好像看透了,女生都一樣,她們隻會踩著彆人,奔向更好的未來……其實吧,應該說人都一樣,你也一樣,我也一樣!
算了,女生這玩意,還是太複雜,哥的感情啊,不該當狗耍,從此以後,拒絕美色,從我做起,錢就應該花在刀刃上!乾上648,刻晴娶回家!乾了兄弟們!
唉臥槽!瑪德七七怎麼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