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為人突然覺得伊莫是勇者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為什麼呢,除了他以外怕是沒人打的下去這麼多的怪。
即便是雜兵,數量多了也能威脅到強者……才怪。不說彆人,張為人自己都能做到無損擊殺無限雜兵,因為殺一個要用的體力還沒有他自動回複快。可人又不是機器,砍人砍久了,那也是會煩的。
但伊莫不會,他打麵包打的圍觀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可他還是沒有覺得疲倦,這樣的人簡直就是天選牛馬,張為人自己如果是國王怕是也想選一個這樣的勇者。
不過話說回來,他會用劍嗎?
那把勇者之劍在他手裡多少有點不太合適,說什麼像牙簽有點過了,但看起來頂多也就是兒童玩具的比例。用那種東西戰鬥,可能還不如用他自己的拳頭。
但他就是用了。
說到底,劍技也不過就是殺人技。無論過程如何,隻要能夠用劍取勝,就可以算作劍法。所以毫無疑問,此刻正在瘋狂割草的伊莫正是一位劍術大師!是數值碾壓而已吧喂。”
雖然伊莫一人就可以解決,但他的擊殺效率實在太低了。而說到割草,張為人手裡確實有一樣非常適合的東西。
“爆裂黎明,爆裂模……”
【該物品不符合當前角色設定,無法使用】
“哈?”張為人腦袋一歪,“什麼叫角色設定?”
【火法師僅能夠使用火焰相關的能力】
“那沒錯啊,你看,我給你捋一捋。你聽說過藥王嗎,沒聽說過可以用個人終端查一下。火藥既然也算是藥,那為什麼就不能是火?同理,火槍是火,炮火是火,火力壓製顯然也是火,火焰又豈是如此不便之物?”
說著,他還搓了個影子球出來對比了一下,“你看,這個能力就和火一點關係沒有,所以我就沒用。”
漫山遍野的怪物,包括這幾個人都在一瞬間停滯了,張為人麵前的播報處也隻顯示了一個緩衝圈。等了一會,那個緩衝圈變成了三個字:
有道理。
所有人都恢複了行動,張為人手裡的槍也沒有被憋回去。
很顯然,世界認可了他(大噓)。
快樂是相對的,張為人要快樂了,那些魔族自然就不快樂了。機槍,大炮,現在的畫麵就像是中世紀的士兵跑到了二戰,隻能用殘忍二字來形容。就連伊莫的眼神都清明了許多,甚至主動退了回來。
不可否認,將威力擴展到殺傷目標之外是一種浪費的行徑,但大場麵往往更能讓人感到震撼。一個人可以一拳打爆一棟樓,另一個人可以一拳打爆他,強度上無疑是後者更高,但場麵上卻是恰好反過來的——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意思。
伊莫硬扛燭天一刀隻是破皮,按理來說他完全能在爆裂黎明裡洗澡,就算沒有隊友保護也不需要在意。可他還是退了回來,這就是場麵壓製。也可以這麼理解,張為人現在的時髦值比他們更高。
而就算在這樣的火力下,張為人都用了一分多鐘才解決掉所有怪物,可見這裡的數字膨脹有多恐怖。而這一次每人分到的硬幣,也足足有著六枚。
獎勵翻倍,但怪物的數量明顯不止翻倍。居然還會吞獎勵嗎?真可惡啊,你這家夥。
骰子來到了施群優手中,她順手丟了出去,反正也沒有什麼掙紮的餘地。4點,無所謂了,反正不管怎樣都是更多的敵人吧。
但這次情況卻有了變化,他們竟然來到了一個事件格。
【你們來到了一個村莊內,這裡的人很熱情的接待了你們。】
“周圍那麼多魔族的情況下還能有一個村莊在這裡嗎?那可真的太神奇了。”
【你們在此地大醉一場,等醒來時,發現自己身上的金錢遺失了一部分。】
【你們要怎麼做?】
“當然是把這裡的人全部揍一頓!”伊莫毫不猶豫的說道,“偷錢的人一定就在他們之中吧?隻要把錢拿回來就好了!”
包包樂搖了搖頭:“不,那樣的話或許會有人抱著既然已經被揍過了,不如乾脆把錢留下的想法吧。要我說,就應該直接從村長那裡直接拿走損失的金額,他之後絕對會想辦法從偷錢的人那裡彌補自己的損失的,這才是最快捷的方法。”
“要不全殺了?”施群優純屬看熱鬨不怕事大,“反正我事後也可以複活他們。”
張為人看著麵前的兩個選項,感覺這些人多少有些太極端了。
而且你們是不是真當這是在跑團了?
【認真尋找:原地停留一回合,找回丟失的資金】
【趕路要緊:立刻離開此地】
另外三人也很快注意到了自己麵前的選項,先後陷入了沉默。
伊莫可能隻是為不能把所有人都打一頓而感到不爽,但另外兩人應該是注意到選項中一個很明顯的問題了——停留的這一回合,在明麵上沒有任何意義。
除非……他們並不需要一起行動?
換言之,是否存在在這裡離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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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麼做?”施群優看向了伊莫,“你應該不差這點錢吧?”
伊莫畢竟領先了一百的經濟,在場眾人中,他是最有可能不在意這點損失的。
但他不在意又不太可能。
“我當然要把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聽起來是完全沒有理解遊戲規則一樣,非常脫線的發言呢,很符合施群優對他的印象。
“既然如此的話,我選擇離開。”
作為當前的最後一名,施群優或許要儘量避免損失才是。但在那之前,她也必須要尋求改變。勇者小隊毫無疑問是以勇者為中心的小隊,那麼,她現在必須要選擇和伊莫相反的選項,這樣才能獲得獨立行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