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激動地說:“高卿快說,到底是哪兩件事,朕同意了。
這樣利國利民的事,朕不僅要同意,還要儘快落實。
徹底解決倭寇問題!”
“啟稟陛下,第一件事是在沿海每隔一段距離設立一個錦衣衛百戶所。”
高鴻誌毫不猶豫地說:“三百裡設一個百戶所。
這不僅能協助當地的守衛力量,保護沿海百姓的安全。
還可以隨時了解沿海的情況。
並且能夠教授沿海百姓習武防身,增強自保能力。”
增設這麼多百戶所,這件事不是高鴻誌這個錦衣衛指揮使可以決定的。
即使他還是鎮國公也不行。
大明有將近一萬八千公裡的海岸線。
相當於三萬六千裡。
三百裡建一個百戶所,就得設立一百二十個這樣的站點。
這數字可不小,假設每個百戶所有一百一十二個人,加起來就是一萬三千四百四十名錦衣衛官兵!
“每隔三百裡就設一個百戶所,這樣能不能行啊,高鴻誌?”
聽到這話,明武宗直接看向了高鴻誌問到。
他並不在乎增設多少個百戶所,關鍵在於這是否足夠保障百姓的安全。
尤其是那些居住在沿海的人民。
劉瑾等人也齊刷刷地把目光轉向高鴻誌,似乎都在等待答案。
“回稟陛下,三百裡的距離設一個百戶所,是完全可以覆蓋得到的。”
“無論海盜還是倭寇,隻要踏入大明朝的領地,我們的人立刻就能收到消息!”
“如果他們人數不多的話,甚至不用調動衛所支援,單靠百戶所的力量就可以搞定這些家夥!”
高鴻誌信心滿滿地說。
“那就這麼定了。
沿著我們的海岸線,每過三百裡就設置一個錦衣衛百戶所。”
“除了確保百姓的安全之外,錦衣衛還要教會他們一些自保的方法。”
明武宗揮手說道:“另外,錦衣衛百戶所有權在需要時調度附近的軍事力量共同對付威脅!”
高鴻誌原先隻是提到合作對抗敵人,但明武宗這番話顯然更進一步授權給了地方機構更大的權限。
“臣謝主隆恩!”
麵對這樣的信任,高鴻誌深深鞠了一躬。
他知道這意味著明武宗給予了高度的信任與權力支持。
“劉瑾,稍後你就把這個決定傳達給內閣,請首輔劉希賢儘快通知所有沿海地區的衛所負責人。”
...
“不僅僅是在軍事上的指揮權,錦衣衛也有監督職能。”
“如果有士兵或官員違法亂紀,破壞法規,那麼錦衣衛可以直接采取行動,哪怕是皇親國戚也不例外。”
明武宗嚴肅地向劉瑾下達命令。
“是,老奴這就去辦。”
劉瑾恭敬地回答道。
真正關鍵的是賦予了錦衣衛調遣軍隊的權威;至於監察權本來就是屬於他們的責任之一。
不論身份地位多麼顯赫,隻要有違法事實,都能被直接處理。
“那接下來,你說的第二件事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