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都有些懵逼了,更彆說原告和律師了。”
“這角度的確很刁鑽啊,將責任直接推給了已經破產的開發商。”
“這角度是對的,就應該是這樣,我們買方有什麼責任,我們是受害者才對。”
“有葉律在,我很放心。”
“沒有誰比葉律更適合這個案子了,就該如此,我支持葉律。”
原告和唐偉兩人麵麵相覷。
庭審之前,他們打過照麵,知道充當辯護律師的人是葉歡,都很是重視。
但原告卻很是趾高氣昂,完全沒有將葉歡放在眼裡。
剛開庭,就已經見識到了葉歡的厲害,心裡難免有些忐忑不安。
此時,原告卻惱羞成怒,起身大聲說道:“被告律師不要混淆視聽了,被告與房產開發商的合同,和銀行沒有任何關係。”
“你這是蓄意在轉移話題,轉嫁矛盾而已,我請法官閣下要看清楚了,不要被他蒙騙了。”
主審官聽罷,很不高興,嗬斥道:“本庭如何庭審,不需要你來教,請你坐好,不要大呼小叫。”
這麼一說,原告雖然還是很不服氣,但還是生怕招惹到麻煩而隻能忍氣吞聲的坐下來。
“原告的意思是,我們你們和開發商沒有關係?據我所知,開發商這邊之所以能在這裡開發樓盤,是因為貴銀行貸款給了他們,才讓他們有了開發樓盤,這是前提。”
“另外,難道你們銀行在貸款的時候都不去仔細的查看對方的資質,就選擇貸款了嗎?”
“如果不是你們銀行的疏忽,會導致開發商申請破產,讓我的當事人接受的是一個爛尾樓,是一個毫無價值的東西?”
“其次,銀行審查機製本身就有問題,明知道開發商可能沒有能力開發樓盤,卻還要堅持給,這說明什麼?”
“我當事人出於對你們銀行的信任,這才相信了開發商,並選擇和你們簽訂貸款合同,可你們卻沒有起到一個監管的作用,坐等爛尾,坐等開發商申請破產了,都沒有及時的通知我的當事人,讓他及時止損。”
“現在你們還有臉來控告我的當事人,要求償還280萬的貸款?”
“我想詢問一下,一個隻有一百五十萬價值的房子,何以要我當事人償還280萬,這和高利貸有什麼區彆嗎?”
“我當事人都還沒有控告你們,你們反而要惡人先告狀?”
“更重要的是,因為這樓盤的緣故,我的當事人的妻子已經跳樓自儘,這損失,不應該是你們銀行承擔嗎?”
葉歡的一連串的反問,把唐偉打得是措手不及的。
尤其是原告這邊,啞口無言,一肚子的火,卻無處發泄。
“被告律師,你這是在混淆視聽,強詞奪理。按照合同,你們就應該賠償我方的損失。”
唐偉拿起合同,大聲的喊道。
“簽訂合同,由三方簽訂,貸款方、房地產和我的當事人。合同本身也應該是三方一起履行的,但如今房地產未履行承諾。不應該是房地產一方的責任嗎?”
“但你們卻混淆視聽,挑軟柿子捏,認為我當事人好拿捏,就打算拿他開刀。法律法規擺在這裡,你們卻不遵照,還說我是強詞奪理?”
“請問原告律師,你也是律師,難道你不清楚這合同意味著什麼?你規避風險,試圖逃避責任,卻倒打一耙,將法律法規視若無睹,這難道不應該是你在強詞奪理嗎?”
喜歡庭審直播鸚鵡案,我把法官送進去請大家收藏:庭審直播鸚鵡案,我把法官送進去天悅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