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場遺留的腳印判斷,一名年輕女性身高約165厘米,體重約110斤)曾從廠區後門進出。
喬剛生前並無服用安眠藥的先例,且正常情況下,若自行服藥,他應當會回到床上休息,而非躺在沙發上入睡。因此可以推斷,該女性可能通過某種方式誘騙喬剛服下安眠藥。
服藥後,喬剛躺在沙發上聽收音機,隨後因藥效發作而陷入昏睡。約21時許,現場突發火災,導致其被燒死。
由此看來:
若未服用安眠藥,喬剛在火災發生後可能驚醒並逃離,避免死亡。
若睡在臥室,由於該區域燃燒程度較輕,他仍有較大生還可能。
所以說,該女性的行為與喬剛的死亡存在直接關聯。
關於起火原因,目前存在兩種可能:
一是犯罪嫌疑人故意縱火毀屍滅跡;二是蠟燭引燃窗簾導致的意外失火。
消防隊火災鑒定報告顯示,現場唯一火源是當晚用於照明的蠟燭。
蠟燭被放置在辦公桌上的器皿中,靠近傳真機和電話機,距離窗簾約50公分。
起火點位於蠟燭附近,火勢先引燃窗簾,隨後蔓延至窗台下裝有酒精的塑料桶,引發劇烈燃燒。
經勘查,蠟燭與窗簾之間未發現任何可燃物。
根據氣象記錄,當日天氣晴朗,風力12級,且廠長辦公室所有窗戶均處於關閉狀態。
因此,窗簾被風吹至蠟燭位置引發火災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由此推斷,此次火災係人為縱火。
然而,工廠保衛科小陳科長和老劉均證實,當晚喬剛辦公室僅有其一人,未見其他人員出入,尤其在起火時分是沒有其他人的。
既然嫌疑人未曾到過現場,縱火行為如何實施?
案件偵查工作陷入僵局,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正當案件偵破陷入僵局時,劉婷婷突然起身發言:
"我認為樊小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建議立即傳喚她到案接受調查。"
高航立即提出質疑:
"劉隊,據我們掌握的情況,案發時段樊小桐正在渤海電影院觀影。田平安和你昨晚不是一直在盯梢嗎?這一點應該很清楚。"
田平安見狀,悄悄拽了拽劉婷婷的衣角示意她坐下。
劉婷婷雖心有不甘,但還是悻悻地坐了下來。
經會議研究決定,對被害人喬剛的社會關係進行全麵排查,重點篩查其女性關係人。
特彆是其中使用古龍香水的對象,同時製定了詳細的工作分工方案。
會議結束後,專案組成員立即分頭行動,各自展開調查工作。
高航單獨留下劉婷婷和田平安,嚴肅地對劉婷婷說:
"作為刑警,直覺固然重要,但絕不能讓它影響理性判斷。你說樊小桐有嫌疑,有什麼具體證據嗎?"
"暫時沒有。"劉婷婷低聲回答。
"沒有確鑿證據,怎麼能貿然傳喚?"
劉婷婷仍不死心:
"但她的身高體重與工廠後門發現的腳印完全吻合。"
高航冷靜地搖頭:
"僅憑這一點,還不足以作為傳喚她的正當理由。"
高航背著手踱了幾步,沉吟道:
"就算是樊小桐昨天晚上去過喬剛辦公室,但是,她離開後到了電影院,那縱火的人又是誰呢?"
"真相永遠隻有一個。"田平安突然正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