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過後,季雲梔正常上班。
閻霆琛親自開著車送她。
要是他自己開車,他就喜歡開各種炫酷的跑車。
但季雲梔有點抗拒。
他那些跑車太引人注目了,到時候肯定又要吸引很多路人看過來。
她不喜歡被人注視議論。
所以,閻霆琛為了照顧她這個“平民”身份,他今天沒有開跑車,而是開了車庫裡最便宜、從外觀來看很普通的黑車出來。一百萬而已。
到了工作室附近,季雲梔下車前免不了又是被他一頓纏吻。
纏吻就算了,他又又又開始咬人。
然後還得他自己咬爽了,他才會心滿意足地鬆開她。
分開時,男人一眼就看見她皺眉鬱悶的表情,“乾什麼這個表情?我咬得又不狠。”
如果不是吵架氣上頭,他肯定不會把她咬出血的。
她忍不住歎氣,“我想跟你談談。”
“嗯哼?”他挑了下眉,饒有興致追問,“談什麼?”
“你能不能彆老是咬我?”
季雲梔是商量的語氣,語氣三分鬱悶委屈七分卑微,“我不喜歡你咬我。”
很疼暫且不說。
他每次咬出來的印記,她都得好幾天才能消下去。也不知道他自己說有克製力度克製在哪裡。
密密麻麻不美觀不說,要是被同事發現也不太好。
幸好這兩天天氣降溫,她能穿高領或者係圍巾,不會讓人發現。
閻霆琛:“說完了?”
她點了點腦袋,“嗯,說完了。”
既然她說完了,那就該他表態了。
而他的態度就是無情駁回:“不能。”
不讓他在她同事麵前露麵就算了,現在隻是在她身上留咬痕也不情願?簡直就是欠揍。
季雲梔對他的回答並不意外,但還是忍不住想糾正他,“你這是個壞習慣,得改知道嗎?”
“不知道。”他回答得理直氣壯,“你說好要給我安全感,我咬了你留印記就會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