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有主見不說,脾氣和茅坑裡的石頭一樣,又臭又硬。
眼見形勢不妙,馬家兄弟和顧家結成了聯盟,他們要合力爭奪華清的撫養權。
至少先要排除掉村支書和宋清明。
錢到手後,馬、顧兩家再商議分錢的事。
其實在他們眼中,宋清明不足為慮,畢竟他和華清沒有血緣關係。
他們最害怕的是村支書這一方勢力。
他們心裡也清楚,以前對待華清的方式劣跡斑斑,村支書隨便找上幾個村民出庭,都會提供出對他們不利的證詞。
法院受理了此案,經調解無果後,便開庭審理。
顧欣妍是華清的生母,唯一的至親之人,法官對她這層身份多少有些重視的。
此外,馬家兄弟是華清的血親,提出由他們和顧欣妍共同保管這筆賠償金,負責華清的日常開銷和上學費用,似乎也說得過去。
畢竟由三家互相掣肘,錢應該不會胡亂花。
村長提出異議,顧欣妍離婚後,七年沒有回過一次村,顯然是沒有把孩子放在心上。
至於馬家兄弟,雖然和孩子同村居住,沒到宋家看過孩子一眼。
而且,孩子生父活著的時候,每月會給他大哥,也就是孩子的伯伯,打一千五百塊錢,做為孩子的撫養費。
馬家兄弟平分了這些錢。
孩子的姑姑活著的時候,曾多次找他們兩家鬨過,這件事情,村裡的人都清楚。
至於宋清明,孩子的姑姑曾讓他去外地找過孩子的生父,結果他在火車站讓人騙光了錢,最後灰頭土臉的回家。
錢如果放在他手上,指不定哪天讓人騙光了。
況且,宋清明連小學都沒上過,目不識丁,顯然不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條件。
村支書說自己高小畢業,在村裡算是文化人,把兒子成功培養成大專生。
他當然不是貪圖賠償款,而是由村裡代為保管,其他村乾部監督這筆錢的使用情況。
綜合各方麵來看,自己才是最適合撫養孩子的人。
對此,宋清明並不認可。
他提出當初給了村支書五萬塊錢,用於喪葬費用,說是多退少補。
結果喪事頂多花了一萬塊錢,其餘四萬至今未退。
七十五萬若是放在村裡,指不定哪天就被貪沒了,錢花光後,孩子又會送到他家中。
隨著案件審理的進行,華清見形勢對宋清明越來越不利。
他趕緊拿出五百塊錢,讓宋清明買了個功能手機,並辦理了手機卡。
本著有理去法院,沒理找媒體的原則,華清用手機聯係了電視台。
很快電視台的記者便到來。
經過到村裡走訪,了解到事實真相。
華清三歲時,生母離婚跑了,五歲時生父走了。
不過生父每月給馬家兄弟打錢,這事兒村裡人儘皆知。
姑姑帶著兩個拖油瓶再嫁給宋清明,見馬家兄弟拿錢不辦事,不養華清,便接回自己家。
姑姑不幸去世後,宋清明並沒有把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趕出家門。
而是起早貪黑地賺錢,把三個孩子當親生孩子養。
記者拿著話筒問顧欣妍為什麼七年沒回來看過一次孩子,她明明知道孩子就在宋家。
顧欣妍眼神躲閃,心虛地說道,自己去南方大城市做生意。
想著賺了錢後,把孩子帶出大山。
哪知道做一次生意賠一次,沒臉回家。
華清在一旁揶揄道:
“你這次回來不會是想把我親爸用命換來的錢,拿來做生意,全賠進去吧?”
顧欣妍臉色一變,很快臉上掛上假笑,摸了摸華清的頭頂:
“你這孩子,說什麼呢?”
“我肯定是把你送到一座好學校,培養成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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