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地。
在林啟這遠超普通人的速度,特彆是裝備屬性加持下,十幾公裡距離不過眨眼間便已經跑完。
看著遠處坐在地上,圍著篝火吃著烤肉的七個偷獵賊,林啟眉頭緊皺的剛準備說些什麼?
忽然!
“嗯?”
“不對勁!”
“這群家夥怎麼沒帶獵物?”
要知道,偷獵賊之所以叫“偷獵賊”,就是因為他們金山的目的,是抓珍貴野生保護動物!
想想先前看到的那隻,被氣槍鉛彈擊中的鳥兒,顯然,這群家夥應該在這兒待好多天了。
這麼長時間,他們不可能一隻保護動物都沒有看到。
而且
和林啟剛剛猜測的不同。
這群家夥絲毫沒有要尋找棕熊的意思,反而身上帶了不少,類似洛陽鏟一類的工具。
“難道說”
“這群家夥不是偷獵賊。”
“而是倒鬥的?”
【好家夥!我直接好家夥!小哥是你嗎?嗚嗚嗚,沒想到現實中竟然真有倒鬥的?(大哭)】
【你彆說,你還真彆說,這群家夥裡,還真有兩個胖子,可惜了,就是沒有小哥那種帥帥的青年。】
【咳咳,樓上的,你這標準定的有些太高了!小哥沒有,難道就不能有老哥嗎?
你仔細看看,那戴帽子的胖子身邊,不就有個老哥嗎?(狗頭)】
隨著觀眾們指引,的確,林啟也在人群中,看到了個戴帽子的胖子。
而在這胖子右側,一個有些禿頂的40多歲中年人,正抱著隻野雞大吃特吃。
滿手黑色汙漬,加上好多天沒有清洗,沾滿了油汙與眼屎的臉,特彆是那一口焦黃的煙熏牙
“彆亂說啊!雖然我對小哥的感情不算深,但好歹也是很崇拜的,你們這樣搞,簡直就是在侮辱他!”
“小心被小哥粉絲們爆錘!”
林啟撇撇嘴。
盯著這群家夥身上的工具,林啟腦海中思緒湧動。
忽然!
“等等!”
“還記得咱們最開始說過的,要在這裡尋找鄂倫春族寶藏嗎?”
“這種東西不光咱們知道,實際上,任何一個稍微了解過鄂倫春族曆史的人,都知道這些寶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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