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行不行?”王婧還在懇求。
“我已經給過你機會了。這是我的原則,肯定不行,絕對不行。”
“那離婚以後呢?”
“以後的事,誰也不清楚會怎樣。之前給你看的離婚協議書,你覺得沒問題就簽了。”
“孩子怎麼處理?我沒仔細看協議。”
“那你聽我詳細說。”
“兒子歸我,女兒長大了,自己決定跟誰。我覺得女兒跟我比較好,不用轉戶口,我農村每年還可以拿分紅。離婚後你跟孩子還住一起,就算你以後嫌棄我,遇到更好的人,你帶著女兒,也不好再嫁人。”
王婧想了想,覺得說得有道理。
“存款,我們的共同賬戶上麵的錢,你出的那一部分其實不多,你留著,剩餘的錢也是我存的,歸我。”
這個分配很公平,王婧也沒有意見。
“舊屋是婚前買的,我爸的名字,與我們無關。新屋房子歸我,離婚後,你不是要不離家嗎,也可以繼續住。反正這房子也是留給孩子的,孩子滿18歲後,就過戶給孩子。”
“那每月的房子月供……”王婧問。
“那肯定是我供。你現在降了級,工資收入肯定也低了,讓你也一起還月供,肯定有壓力。”沈毅說。
沒有月供,還可以繼續住,王婧肯定也願意。反正到時候後悔了,就不去辦理過戶就行了。
她覺得,沈毅能體諒我,這不就是心裡還有我嗎?!他肯定還愛著我。
計劃成功率肯定很高。
王婧拿起離婚協議書,看了看條款,跟沈毅說的分配方式一樣。
她拿起筆,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名。
“還有兩份,需要三份。”
王婧都簽了。
“那就明天去辦理離婚手續。”沈毅說,
王婧同意了。
第二天,兩人來到了民政局。
來辦事的人還不少,登記結婚和離婚是不同的窗口,沈毅和王婧在等喊號。
等了差不多半個小時,輪到他倆了。
辦事員叫我們填表,看了兩人的離婚協議書,問了一句:“兩個小孩,方便說什麼原因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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