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誌們!關於這起發生在白門村的慘案,我相信我們在這次會議上,已經展開了充分的討論!而關於如何給案子定性,如何撰寫遞給檢察院的意見書,我想,首先我們應該搞清楚一個問題。
那就是我們公安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我們身為人民警察,負責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守護正義,保證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到侵害,同時,也要嚴厲打擊一切違法犯罪行為!”
蘇銘聲如洪鐘,低沉的嗓音在會議室內回蕩,震人心神。
“那麼,讓我回顧本身,在這起滅門慘案發生之前,到底是誰才是我們應該保護的對象?誰才是應該我們繩之以法的對象?”
蘇銘言語肅殺,表情不怒自威,雙目更是瞪的如銅鈴般說道:“大家對案情現在都極為了解,相信關於這一點就無需討論了。”
“孫曉涵...哦,不,此時我們應該叫她為李天驕。”
“李天驕是什麼人?”
“一個十年前被拐賣到白門村不足十二歲的孩子!”
“在三年前便被孫家男性們強製性淩辱,三年前!那時候她還不足九歲!”儘管蘇銘很想平靜的做出最後陳述,但是內心中洶洶燃燒的怒火還是不受控製的在雙眸透出。
回想那些存放在孫佳贏電腦的視頻,極度憤怒之下,蘇銘蒲扇般的大手一把將旁邊的不鏽鋼水杯攥成了一根鋼棍。
如此恐怖的一幕,直接讓會議室內眾多專案組成員們,看的神經直跳。
“一個九歲的女娃娃....特麼的,這群人渣!!!”
“說實話,李天驕被孫二柱父親,也就是她名義的爺爺侵害之後,也曾向‘父母’求助,但是很顯然,在十萬元錢麵前,李天驕的求助顯得微不足道。”
“隨後,噩夢一般的生活到來了,孫家一共六十餘口人,其中幾乎全部男性都參與這場盛大的狂歡!而在這場長達三年的狂歡之中,孫家女眷或者親眼目睹,或者道聽途說,都或多或少的知曉李天驕的慘劇。”
“甚至到了最後,逼得這個可憐的小女孩精神分裂出了第二人格。”
“換句話說,如果這個小女孩沒有分裂出第二人格,而是依舊忍辱負重的苟活著,那麼我請問!誰才是必須遭受法律製裁的人?”
“是孫家這些雜碎們!”
“那麼,既然所有案情已經查實,也有一定證據證實孫曉涵就是十年前在東廣省被拐賣的李天驕,那麼我們身為警察,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不應該去苛責一個已經被逼瘋未滿十二歲的女孩!”
“她懂什麼?她明明什麼都沒做錯!”
“所以!我的建議很簡單,就是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至於社會輿論或者上級領導壓力,我們既然穿著這身警服,就不可能懼怕!”
“難不成就因為怕壓力,怕困難,就選擇讓一個被逼瘋的小女孩去承擔嗎?這合理嗎?這公平嗎?我們對得起頭上的龍國國徽!對得起領的工資俸祿嗎?”
麵對蘇銘義正言辭發起的五問。
屋內專案組的眾人們,不自覺的微微呆愣了一下。
但是僅在一秒之後,會議室內便爆發出熱烈的鼓掌聲。
眾人們眼眸火熱,本就對‘孫曉涵’抱有萬般同情的心理在聽完蘇銘的一番話之後,尤其是在蘇銘找到合適的依據之後。
紛紛心一橫,直接選擇舍命陪君子。
媽的,既然龍國刑法都這麼規定了,那還怕個鳥?
我們專案組就是單純的依法辦事,依規寫報告。
誰要是不服,有本事去改刑法!
‘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