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當年的那個老毛子給爺爺了冬裝夏裝各一套,看外表樣式顏色都沒什麼差異,不同的隻是冬裝多了一層可拆卸的羊毛裡子。
除此之外,王傳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雷打不動地每天晚飯會喝上一杯白酒,就是三兩的那種口杯,據說也是老毛子給他留下的。
家裡來了客人或者過年過節,沒有人能勸動他多喝哪怕一口酒,或許正是這種自律式的養生方式,才是他活了快九十才過世的原因吧。
他這麼大年紀了,仍每周六天在廠裡的俱樂部值夜班,前麵說過,隻要他自己不提出來,似乎廠子裡也沒人敢趕他走。
當然了,他始終賴著不走,還不是不舍得那十幾塊錢的補差費,畢竟老家還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呢。
還有就是,每天早上太陽升起的時候,二興就會偷偷摸摸地去九宿舍東頭的防洪河道橋上等他。
因為爺爺手裡拎著的人造革包裡,永遠都會藏著專給他留出來的零食。
有時候是一把熟花生,有時候是一個蘋果或者一把棗子,反正這種偷摸的行為已經是爺孫倆之間的一個小秘密了。
往往這個時候,王傳文總是看著二興貓在前邊的小樹林裡把零食吃了,才會牽著他小手回家。
後來二興逐漸明白了,他前世模糊的記憶裡,就爺爺和老媽最寵溺他,可能就是這種細碎的小事,留給他的殘餘記憶吧。
如今這一世,他仍舊瞞著哥哥大興,不是仍像之前那樣小心眼的護食,而是不想讓哥哥覺察到什麼,以免引起家裡的不合。
但他心裡早就想好了,等自己長大了,有能力自力更生,就絕不會自私自利,一定默默地幫哥哥鋪平未來的發展之路,也改變他的一生。
不知前世是不是也是如此,王傳文會時不常地帶著二興偷跑去市裡的王記醬骨頭店,或者是春發合飯莊改善夥食。
自打去過第一次之後,二興也猜到了,老爺子年輕的時候也是吃過見過的主兒,居然對市裡的這幾家百年老店很是熟門熟路,畢竟這些飯館隻有有閒錢的人才吃得起。
不過老爺子從不回答二興有關的問題,總是往他腦袋上拍一巴掌:“有的你吃就夠了,打聽這麼清楚乾哈呀!”
或許在老人眼裡,哪怕已經四歲了的二興仍是個小孩子,稀裡糊塗、快快樂樂地度過童年生涯,才是一輩子最寶貴的記憶吧。
但這一次有機會去燕京,二興就決定要讓老爺子見識見識一些新東西,畢竟老人家距離故去也越來越近了,他不想老人臨去前心裡留下一點遺憾。
等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左右,火車終於抵達燕京火車站。
相比下了火車,走在密集的乘客裡東張西望的爺爺和老媽,小小的二興卻沒有表現出鄉下娃子頭回進城的興奮跟畏怯。
而且他們家一行人身上的穿著,居然一點也不給家鄉人民丟臉。
因為如今這個年代,入眼一片樸素的藍灰色,即使首都人民的穿著,在這個年代跟天南地北來的外鄉人相比,也無甚特彆之處。
出了火車站,那位王春華讓大家在路邊等著,自己跑去了一家門口有軍人站崗的大院前,不知跟人家說了些什麼。
然後進去了好一會才跑回來:“四十分鐘後,會有出版社的人來接我們,大家也懂餓了吧?誰包裡還有吃的,先讓二興多少填吧填吧,來接我們的人會帶著去吃烤鴨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