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屑:“鳥都知道搭個窩再孵蛋,你比鳥厲害,連個房子都沒有,卻能帶著兒女住到彆人家房子裡吃軟飯。”
林立春氣得臉色鐵青:“顧長清!你不要太過份!”
顧長清:“你們霸占我房子不過份,我保護自己的財產過份?”
“那報公安吧,讓公安來解決。”
他說著就往外走,絲毫不帶虛的。
林立春哪敢讓他去報案,這要是報了警,鬨出來他一直帶著兒女在顧長清家裡吃軟飯,被人指指點點事小,丟了工作事大。
畢竟,他們花用的,是顧長清父親留下的財產。
林立春連忙上前攔住他:“這房子算我租的,算我租的總行了吧!”
這大晚上的,讓他們去哪裡?就算去住招待所,沒介紹信都不行。
還是先把人哄住,有什麼事明天再說。
實在不行,就讓李紅梅給他報名下鄉,看他還有什麼本事鬨!
林立春想通這點,緩和了聲音道:“這事確實是我沒考慮周全,總想著既然跟你媽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也就不分彼此,沒考慮你的想法。”
“既然你這麼介意,那就依你說的,我們搬出去。”
“隻是你也得給我們通融幾天時間讓我們找房子,不然這大晚上黑燈瞎火的,我們想搬也沒個地方搬不是?”
顧長清:“想通融可以,先給錢,四千六!”
林立春:“……我沒有那麼多錢。”
顧長清袖子一捋:“想賴賬?”
麵對顧長清的拳頭,林立春從心:“不,沒有,我現在隻有五百塊,多的可以給你打欠條。”
顧長清:“你老婆孩子都靠我爸的錢和房養著,十年來工資隻有五百,你騙鬼呢?”
他冷笑:“我勸你老實點,不然,大不了這個錢我不要,把你們一家人送進去。”
“侵占我爸留給我的撫恤金,就等著坐牢吧!”
林立春氣得咬牙,最後,眼珠子一轉,道:“你爸的撫恤金可不在我這兒,不能算我頭上。”
顧長清:“行,三千六,給錢!”
林立春怒道:“怎麼是三千六?剛才說的明明是三千。”
顧長清:“剛才沒算林書軍的夥食費,他是你兒子,夥食費不該你付?給錢!”
林立春現在聽見給錢兩個字就頭痛。
算了,先給他,過後找個機會把錢拿回來,再給他報名下鄉……
林立春:“好,這個錢我可以給,但是得寫個條子說清楚,這些年我們沒占你一分一毫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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