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大章真的開始摸魚了,不過卻沒有人對此有意見。
他之前帶領的積案小組已經自動解散。
解散原因很簡單:積案清零了。
宏口分局也成了鬆海唯一沒有掛著積案的辦案單位。
這樣的人,彆說摸魚了,就算大白天去支隊長辦公室睡覺也沒人敢吭聲,甚至李鈞都得在外麵親自給他把風。
不服氣?
好啊,你也去辦幾個特案。
你也幫分局清空積案。
隻要能做到其中一點,保證分局領導把你當成寶。
於大章現在的情況是,整個宏口分局都將他當成寶貝看。
所以這幾天他去公園長椅上坐著發呆,被分局的人理解成了創傷後遺症。
經曆了那麼一場槍戰,能活下來就是萬幸,心理上出現問題是很正常的事。
這時候的人,會不自覺地想要找個安靜舒適的環境,讓自己能夠獨處。
摸魚?
摸什麼魚,那是他在自我療傷。
而真實的情況卻沒人知道。
於大章在公園既不是摸魚,也不是療傷。
他在等人。
準確地說,他要救人。
前世,就是在這個公園,一名警察因為救一個落水的人,被淹死了。
那名警察也是宏口分局的,和於大章認識,但是不熟。
僅僅隻是互相知道對方的名字,見麵時會打個招呼而已。
按理說,於大章不該管這樣的事。
雖然重生了,但他不是救世主。
後世有一句話,他覺得很有道理。
尊重他人命運,放下助人情結,避免自我感動。
在他看來,這才是一個重生者應有的心態。
不渡他人,不內耗自己,各生歡喜。
即使要利用前世的記憶做點事,首先也是要利於自己的。
沒辦法,於大章就是這樣一個俗人,天生就做不了聖母。
而這次卻是個例外。
因為這名警察死的實在是太冤了。
前世就是在這個公園,當時警員潘健生正在休假,他陪著老婆孩子在公園散步時忽然聽到有人喊救命。
那一刻他想都沒想就跳進了人工湖。
結果他卻被那個落水者給活生生溺死了。
後來據岸上圍觀群眾的描述,潘健生遊到落水男子身邊,剛抓到對方胳膊,就被拖進了水下。
等再次浮出水麵後,潘健生明顯有些慌亂,但還是緊緊抓著落水男子的胳膊,試圖將其拉向岸邊。
結果他剛冒出頭還沒三秒,又被對方拉進了水下。
這一次的時間更久,潘健生始終沒有露頭,倒是那個落水男子中途浮出了兩次。
等岸上的人再看到潘健生時,他已經在水下停留了至少三分鐘。
在那種情況下,人是憋不住氣的。
所以那時候的潘健生已經嗆水了,並出現了腦部缺氧症狀。
於大章前世看到筆錄的時候,都能想象得到潘健生當時有多絕望。
在他眼裡的落水者,卻成了要將他推向深淵的惡魔。
可即使這樣,潘健生依然抓著那個男人的胳膊。
說明他即使嗆水了,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依然想著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