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閱讀曆史的時候,總會產生一種錯覺,他們總是一廂情願的認為。那時候的人們會如同木偶一般一板一眼的,依照教會和國王製定的法律行事、生活和娛樂。
當然,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欲望的人。而一個人想要達成自己的目的時,總是會找到各種各樣的借口,或者是鑽鑽總會有的空隙。
在撒拉遜人的教法中,對於女性的暴露程度,君王和學者們一向保持著一種謹慎而又保守的態度。這裡的暴露並不單單指身體上的,同樣被嚴格管製還有她們的心靈和思想。
哪怕撒拉遜人允許女孩讀書認字,也會讚美天賦卓越,學習淵博的女性。但他們並不是希望這些女孩將來能夠成為一個戰士,或者是一個學者,而是希望她們能夠成為一個更好的女兒、妻子和母親,她們的才華與佩戴在她們身上的寶石,裹在她們曼妙身段上的絲綢沒有什麼區彆,隻是被用來增強其本身價值罷了。
她們與基督徒或者是以撒女性一樣,不被允許進入寺廟,更不可能成為被選中的人,大多數女性終生固守於家庭,或者是後宮,即便她們被允許舉辦宴會,來赴宴的人,也是與她們身份相等的貴女。
她們外出的時候——如果有這個需要的話,也必須戴上麵紗,披上寬鬆的罩袍,身邊要有男性親屬或是宦官“保護”,並不能隨意與一個無血緣關係的男性接觸——不然等著她們的就是無比嚴苛的懲戒甚至死亡。
無論撒拉遜人聲稱自己是多麼的尊重女性,單就這幾條嚴苛的法令下來,就注定了他們的尊重永遠浮於表麵,或者說,即便是這些淺薄的尊重,也隻限於撒拉遜的中上層婦女,對於底層的撒拉遜女性來說,她們的生活中依然沒有多少可以被稱之為甘甜的滋味。
而且無論撒拉遜人的教法有多麼嚴謹,它的威力都無法散播到異教徒和奴隸的身上。而撒拉遜人的“綺豔”就同時占據了這兩種身份,他們多數都是被擄掠而來的異教徒女性,又往往會有一個主人,這個主人或許富有,或許貧窮——是的,就連一個農莊的主人,也可能擁有五六名女奴。
而這些女奴會如同後宮的姬妾服侍蘇丹那樣服侍她。他們總說這些女奴和撒拉遜族人之間是有愛情的——但我們都知道刀劍壓身的時候,你最好能低頭。
在如大馬士革這樣的大城市中,豢養女奴,甚至成為了一個相當賺錢的行當。
這些女性,也就是我們之前所提到的”綺豔”,都是由那些眼光卓絕的撒拉遜商人從奴隸市場中挑出來的,最具有潛力的好種子,他們以一個合適的價格把她們買下來後,或許隻需要兩三年的教養和訓練,她就能成為一個受人歡迎的歌姬或者是詩奴。
顧名思義,歌姬,就是指那些歌喉婉轉或是舞姿輕盈的女奴。詩奴則要比她們更高一籌,她不但要能歌善舞,還必須具備有一定的文學素養,能夠在客人們吟誦詩歌的時候,予以點評,甚至自己也會作詩。
當然,她們的詩歌往往不具有什麼深度,基本上隻圍繞著愛情與欲望打轉,與其說是文學作品,倒不如說是一種提高客人興趣的手段
畢竟撒拉遜人們非常喜歡詩歌,這是部落民眾都會具備的一種習性——畢竟在他們還沒有自己的文字之前,所有的曆史和人文都需要用詩歌來表達並且傳承下去。即便現在他們已經有了大量翻譯過來以及僅屬於自己的典籍,他們依然相當熱衷做詩。
一個將領會作詩,一個大臣會作詩,一個工匠,或者是一個農民,也會作詩。他們用詩歌來展現自己的豪情,奉獻自己的虔誠,或者是堅定自己的意誌,也有可能用來嘲諷敵人——詩歌,就如同撒拉遜人的麵餅和卡拉克茶,一日不可或缺。
此時大馬士革中最為著名的詩奴就是正被拉齊斯狂熱迷戀著的”綺豔”萊拉。
萊拉當然不是她的本名,這個名字更多的出現於撒拉遜人的傳說——那是個愛情故事,年輕的姑娘萊拉與一個自幼相識的小夥子相愛,但萊拉的父親認為他們的愛情有違教義,雖然兩者的身份相當,情投意合,他還是堅持將萊拉許配給了另一個人。
小夥子因此感到悲痛萬分,從此之後,他不是在沙漠裡苦修,就是吟誦自己的詩歌,直至死去。雖然這個故事對於萊拉來說可能是一個噩夢,但人們一致認為能夠獲得一個男性長達幾十年持久不變的愛戀,萊拉必定是一個美豔無比的女人。
因此在大馬士革有許多”綺豔”都會使用萊拉的名字,隻不過沒有誰能夠比這個萊拉更得學者們的愛慕與追逐,她曾經做過一首詩——為一個曾經的客人,他在戰場上喪了命。
“我發誓,自他死後,
我不再為戰死的英雄而哭泣,
青年如果生時無可非議,
那麼,死亡對他也絕非恥辱,
一切新的和年輕的都會消亡,
每個人總有一天會回歸真主。”
雖然這首詩依然無法擺脫愛情的窠臼,但不得不說其中所蘊含的情感與意味都足以打動男人們的心,他們競相向她贈送禮物,從黃金到絲綢,希望能夠與她見麵,但萊拉並不會答應每個人的請求,即便他們隻是想和她喝杯茶,見見麵,聽聽她彈奏烏德琴,或者是吟誦一首詩句。
用她的話來說,與其他的男人見麵一次,就等於背叛了她的主人一次,即便是為了主人,她的心依舊像是被放在火上灼烤那樣疼痛到難以自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