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當其中一人堅決不同意的時候。
哪怕這時候還沒有離婚冷靜期,不管是世俗還是法律卻都傾向於勸和不勸離。
柏文川在法庭上表現出了他對妻子和女兒的極度眷戀,並且當著法官的麵表態以後絕不會再做對不起家庭的事,法院就開始調解,勸她為年幼的孩子考慮,“孩子不能沒有爸爸”,“一個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幫助的”,一審愣是沒叛離。
柏文川覺得這關過了,江元初鬨也鬨了,就該回歸家庭繼續做個賢妻良母,繼續操持家務、照顧孩子,他覺得自己在法庭上表現得如此低三下四,已經給足了江元初麵子。她要是再繼續鬨,那就是她不懂事了。
他還遊說倆人共同的朋友來勸說她,讓她見好就收:
“哪個男人不偷腥呢,玩玩而已,隻要他心裡裝著你就行了。”
“你這麼鬨,不就是想讓他認識到錯誤,主動回歸家庭嗎?他現在回來了,你就彆再作了。再作,這個家就真的散了。”
“你不能這麼自私,隻想著你自己。你忍心看小若沒了爸爸嗎?父母離異的孩子在學校裡容易遭受霸淩的。”
“你呀,以後隻要把他的錢牢牢把在手裡就行了,至於彆的,隨他去唄。你就把他當成一個合夥人,雙方合作育兒,彆的就不要想了。”
“你現在這個年紀,要是離了婚,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女人挑選男人是有時間期限的,過了這個時間,就找不到什麼好的了,還不如現在湊合著過。一個更比一個差。”
“你跟他那麼多年的感情,哪能說放下就放下啊?他最苦的日子是你陪他過的,現在,他好不容易有點起色了,日子好過了,你跟他離了,把他拱手讓給彆的女人,讓彆的女人坐享其成,你甘心啊?”
說實話,江元初當然不甘心。
但是她更清楚“沉沒成本不參與重大決策”的道理。
她反複思考,心裡有一個念頭始終無比堅定,那就是,她和柏文川過不下去了。出軌這根針會始終紮在她心上,拔不下來,也不會消失。
與其將就,不如當斷則斷。
所以,她提起了上訴。
柏文川覺得她不識好歹,惱羞成怒之下,同意離婚,但要跟她爭奪撫養權。
彆看她婆婆平時跟她關係不錯,關鍵時刻,人家當然是站自己的兒子。這也算是人之常情,但就是這個人之常情,導致了江元初爭奪撫養權失敗。
法院把孩子判給了柏文川。
江元初隻好繼續打官司爭奪撫養權,她覺得一個出軌的父親是不可能好好養育女兒的。
如果一個父親深愛女兒,他根本就不可能出軌。
他做這樣的事情之前會自然而然地站在女兒的角度去想一想。他如果出軌被發現,家庭就要四分五裂,女兒就要離開父母其中的一個,在單親家庭生活。如果父母再婚,女兒就要麵臨後爹和後媽,日子恐怕不會好過。
他還要想一想,如果他女兒嫁了人,女婿出軌了,他的女兒該有多傷心?
柏文川屢次出軌,這充分證明他根本不愛女兒。
所以江元初不放心把孩子交給他。
江元初和柏文川的事被柏文川的一個好友匿名發到了網上,一群網友批評她,說她自私,說她不夠體麵。
“大人之間的恩怨,和孩子沒有關係。兩個人鬨到這種地步,受影響最大的是孩子。這個媽是真的不行,她不愛孩子。如果愛,就不會這麼折騰了。”
“成年人要有處理問題的能力。同時還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這個媽明顯做不到。她這麼鬨,就是把大人的矛盾轉移到孩子身上。做她的孩子真的好可憐。”
“歇斯底裡,一點不體麵。婚都離了,倆人各過各的就完了。親爹願意要孩子,那不正是說明人家愛孩子嗎?父親出軌是對母親不好,不是對孩子不好。這有什麼好爭議的嗎?”
還有人罵她:“你自己眼瞎看錯了人就要讓孩子跟著承擔後果嗎?”
說真的,江元初不理解。
體麵難道就是要她打落牙齒和血吞嗎?
可去你大爺的吧!
江元初親自出馬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得一清二楚。是柏文川屢次出軌,對家庭毫無責任心。一個對家庭沒有責任心的男人,她憑什麼相信他會愛孩子?
事情都到這個地步了,還有人在網上指責她,說她的丈夫之所以出軌,是因為她在婚姻中沒有提供性價值。那他的丈夫出軌就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