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嘉恩簽名後,陳望就儘快折返回廣場那邊了。
因為把桐子已經放在那裡好久了,萬一遇到什麼沒有分寸感的收水瓶阿姨:這個桐桐還要不要?不要我就拿走了。
那就有點虧大了。
所以,他一刻也沒有耽擱。
而回到廣場的時候,是加班的工人罵罵咧咧的收拾凳子,以及場地裡的垃圾。
棚子跟舞台不清沒關係,第二天早上再收就行,但凳子這玩意太好順了。
桐子呢?
陳望發現她已經不在原位,於是四處張望。然後,就看到了在一座路燈下,背對著這邊,李欣桐雙手輕輕搭在手臂上,清冷的夜風,輕輕將她的馬尾搖曳。
已經是十一月下半旬,此時的秋夜,確實是寒冷。
陳望走向那邊,一隻手放在拉鏈頭兒上。
然後,又鬆開了手。
“這小子,不會把我一個人丟在這裡跑了吧?”
李欣桐想到了很經典的國產霸淩橋段,就是那種躲貓貓的時候,大家玩著玩著,其他人突然一起回家,讓那個當鬼的人在公園裡找一下午,然後回到家裡躲在被窩裡默默掉眼淚。
但是,陳望也沒有理由這樣做啊。
自己就沒有做什麼惹他生氣的事情。
就算做了,那也不至於這麼幼稚的報複。
“難道說是嫖……”
“我就幾分鐘不在,怎麼在你這裡就成了不忠不義的高中生淫魔了?”
李欣桐轉過身,看著陳望來了,解釋說道:“主要是去的有點久了,讓人想入非非。”
“剛才跟……”
陳望剛準備順著之前撒的謊繼續編一下,瞞過去,但突然的,對撒謊這種事情有了一些厭倦。
“怎麼,有事瞞著我?”
但這種不能夠邏輯自洽的行為,必然會引起李欣桐的狐疑。
“那你猜猜,我去乾什麼了。”陳望淺笑道。
“你不是去找初中同學了嗎?”
“那是幌子。”
“所以,是跟女生有關?”
“可以這樣說。”
“哎!你這小子不會真的——”
“收。”
陳望握著拳頭,將她的話打斷,然後轉身就走:“回家吧。”
傻逼李欣桐。
這種事情,有那麼難想嗎?
她想要嘉恩的簽名,等了好久都沒有得到。然後,我消失了一段時間,就不會是為了給她搞簽名?
正常女人,不應該這樣想嗎?
走在陳望的後麵,看著這個男孩的背影,李欣桐想入非非的事情,並非是這個純情的男孩是不是到哪購買愛情了。
她其實,已經猜到了什麼。
一直以來,陳望都在對自己做一些很‘寵愛’的事情。
或者是保護,或者是願望的實現。
包括毆打繼父,給自己容身之地,給她買衣服,帶她逃課。
就感覺像是,自己有什麼遺憾,有什麼危險,他都會讓自己處在安全,甚至說‘幸福’的環境。
讓自己,像一個正常的女孩子,不用去羨慕彆人,不用自卑。
再加上,最近他賺錢如喝水一樣輕鬆,實現自己願望,就變得更加輕而易舉了。
可這不是戀愛,這是在養女兒。
所以,他剛才是去花錢買彆人的簽名短袖了。
然後,再回來送給自己。
倒不是李欣桐貪婪的已經不止要讓陳望付出‘愛’自己的行動,還要更多的花費心思。
而是,她真的不想陳望像保護神,或者是阿拉丁神燈一樣,輕鬆的替自己做這一切,讓自己可憐且破碎的人生,因為‘命定之人’的幸運出現,如無腦甜寵文女主一樣,不勞而獲的得到人生的圓滿,通往幸福的道路甚至沒有一條帶刺的荊棘。
比起花重金買下一條簽名短袖隻為博美人一笑。
她想要的東西,似乎更加貪婪了。
我想要,和他一起經曆。
抬起頭,夜空裡,兩顆相鄰的星散發朦朧的亮,跨越不知多少光年,交相輝映。
我想要,靈魂也能平等的擁抱。
“坐好了。”陳望說。
“嗯,出發。”
李欣桐抓著他的衣服,將一些自己或扭捏,或矯情,或莫名其妙的情緒,全部埋藏在了心裡。
就這樣,陳望和她回到了家。
這時,玉蓉女士已經洗完衣服,回到了臥室。
而陳望進家門後,就直接抓著李欣桐的手臂,表情神秘且平靜的往房間裡帶:“跟我來。”
“我書包還沒放……好吧。”
見他有點急,李欣桐也沒說啥,便跟著走進去了。
“把房門鎖了。”陳望進去後,放下了書包。
“昂,然後呢?”
李欣桐沒多想,反鎖上之後,看向了陳望。
難道說他已經買到了彆人的衣服,現在準備送給自己。
也對,不然他就不會在廣場的時候,主動跟自己說找同學是‘幌子’了。
也就是,他已經做到了。
他,真是無所不能啊。
雖然她覺得這樣花錢買簽名真的太不劃算了,但陳望這樣做也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博美人一笑’。
所以,她決定給予對方最給麵子的反應。
男孩子,做了事情肯定是希望被狠狠誇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