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怕被路人拍下來?”
陳歌謠換了一副總裁的霸道模樣,一把抓住陸辰的衣領拉了回來。
“那又怎麼了?你是我男人!”
“而且……跟功勳家庭的子弟談戀愛,我更應該好好秀恩愛啊!”
“再說了,剛剛是誰先不顧周圍都是人,先親上來的?”
陸辰尷尬地笑了笑,點頭認錯。
“是我是我,老婆大人息怒,那我再親一下就算是歉禮了。”
氣氛都到這了,不再親一下說不過去!
但就在陸辰準備靠近的時候,不遠處傳來一陣歌聲。
仔細一聽,正是《特彆的人》的前奏。
“咱們要不去看看,怎麼……唔!”
陸辰趕緊親了一口,然後拉住陳歌謠的手就往前走。
“想用我寫的歌打斷我親我老婆?怎麼可能?”
“走!咱們去看看。”
車站不遠處,圍著一群人
在人群的中間站著幾個人,一看便知是流浪歌手。
最中間的身穿鉚釘皮衣,拿著話筒正在唱歌。
他的右手邊站著年紀相仿的一個男人,懷裡抱著一把吉他,嘴裡叼著沒點燃的煙。
逼格要有,但也不能汙染環境。
鉚釘皮衣的左邊,站著一個女孩子,身上穿著的衣服印著誇張地字母,一看就是地攤貨。
但身旁的陳歌謠卻小聲說道
“這個女生戴著的項鏈是寶格麗的經典款,價格不菲呢!”
“富家小姐為愛陪伴窮男朋友追逐音樂夢?”陸辰脫口而出。
陳歌謠暗暗豎起一個大拇指,說道
“這標簽的話題度,上個世紀的了!”
如果說對音樂的熱愛,流浪歌手絕對是熱愛音樂的。
這樣的人不在少數,有些事讓懷才不遇,有些單純的喜歡唱歌。
眼前的這位,雖然衣衫襤褸,但穿著十分乾淨。
一旁的紙板上用油彩筆寫著
唱一首歌30元,點一首歌10元。
今天微微有些細雨,紙板上的字跡已經被雨水暈開。
“這些人憑歌賺錢,他們的唱功都很不錯。”陳歌謠由衷說道。
一首歌唱完,周圍錄像的拍照的,圍觀的眾人爆發出一陣熱烈的掌聲。
雖然陸辰跟陳歌謠隻是旁觀者,但是奈何兩人長得實在是太帥太漂亮了,雖然戴著口罩,但依舊掩蓋不住風華絕代的相貌。
圍觀的眾人議論紛紛道
“這個好像是陳歌謠啊!”
“是啊,那個男生長得也好眼熟啊!”
“估計是哪家的明星網紅?畢竟現在網紅都長一個樣子。”
眾人的議論紛紛,三個歌手也注意到了陸辰跟陳歌謠。
鉚釘皮衣走到陸辰身邊,問道
“哥們,你太帥了,願不願意來唱一首?我不收你錢。”
陸辰接過來吉他,打量了一番,有些錯愕。
“你這把吉他,不便宜吧?”
“喜歡音樂,當然要有一把趁手的吉他!”
“不擔心我給你玩壞了?”
“不擔心,我們這些音樂憤青,相互之間一個眼神就知道,你彈吉他絕對彈得好!”
“那我就不客氣了!”
陸辰熟練的抱起吉他,走到話筒前,向上抬高了十公分。
“剛剛你唱了一首《特彆的人》,我也很喜歡這首歌,我再唱一遍,大家不會膩吧?”
周圍響起一片熱烈的聲音。
“不會!”
陸辰抿唇一笑,手指在琴弦上彈奏起來。
流浪歌手與人群站在一起,拿出手靜靜地看著。
“愛一個人,或許要慷慨——”